石柳乡_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37XR/2022-00022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石柳乡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 发布日期
  • 2022-06-08
  • 标题
  •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委农办发[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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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彭水委农办发〔2022〕7号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

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2年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议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

                                  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2022年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是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一年。按照党中央、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委宣〔2022〕3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提出2022年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一、深化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1.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与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做到学深悟透、学出站位、学出担当。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方位、多形式宣讲解读,让基层干部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2. 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强国复兴有我”为主题,充分利用重大时间节点,在全县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分众化、对象化的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礼赞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电影展映观影活动。加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宣传报道,讲好乡村振兴故事,提振干部群众精气神。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3. 推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和改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农村地区思想政治工作测评指标,开展年度测评工作。开展梦想课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各60场次,深化“家风润万家”、“千万市民学法律”、乡村升国旗仪式、“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不断完善乡村社会自律规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等,广泛推广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老马工作法”“乡贤评理堂”等做法。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科协、县司法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4. 加强农村先进典型培育宣传。做好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和礼遇帮扶工作,大力培育宣传道德模范、感动人物、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推出一批在乡村振兴中有突出贡献和成就的先进典型,至少培育出2名“重庆好人”,至少举办1场区县级以上“好人在身边”微访谈示范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发挥新乡贤作用,深化“我们的乡贤我们评、评出的乡贤我们学”等主题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二、保护传承发展优秀乡土文化

5. 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抓好乡村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成果利用,形成乡村遗产保护利用发展报告。推进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进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全面完成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力争新建乡情陈列馆,全年运用乡情陈列馆组织展览展示、艺术培训等活动12场次以上。杜绝发生文物火灾和违法拆除、迁移、损毁乡村不可移动文物的情况。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街道)

6. 促进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依托各类非遗项目,支持推动开展苗绣非遗培训。持续开展非遗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组织开展非遗展演展示活动10场次以上。加强非遗传承人培养,跟进第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命名工作。参加及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购物节等非遗展示展销活动,拓展非遗产品销售渠道。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委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各乡镇(街道)

7. 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新编一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及修缮方案。按照“集中、持续、有力度”的原则,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及传统风貌区全媒体宣传展示。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景观视廊、街巷肌理、山水人文环境,传承巴渝场镇空间布局方式和传统山地建筑营建手法,延续原有社会网络和生产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街道)

三、丰富乡村文化体育服务供给

  8.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三馆建设项目立项,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加强乡镇文化、图书分馆建设,提档升级全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推进文化旅游公共设施共建共享,把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等个性元素植入景区景点、融入城市街区,包装打造一批彰显城市人文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产品,探索建设主客共享的高品位公共文化空间。推进学习强国重庆数字农家书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继续完善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提升广电网络对超高清视频等新业态的承载支撑能力,持续推进有线电视光纤进村入户。充分用好县融媒体中心,探索“媒体+政务”“媒体+服务”“媒体+项目”“媒体+电商”等运行模式,提升服务乡村振兴的效能。持续推进乡镇惠民电影固定放映厅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乡镇电影院建设。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9. 繁荣乡村文化活动。扎实做好免费开放工作,强化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的管理和使用。创作一批以踩花山节、乡村振兴为题材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系列文艺精品,进一步深化全民阅读和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扶持引导群众性文化活动,重点办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乡村“村晚”、戏剧曲艺大赛、乡村艺术节、“舞动山城”广场舞大赛、“红岩少年”读书活动等品牌文化活动。加强群众文化指导,认真做好送文化下乡、送戏曲进乡村及流动文化服务进基层等相关工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年开展大型文化活动达到10次以上,送戏、送演出、送展览、送图书等流动文化下乡活动1200场次以上。每个行政村送流动文化服务不低于4场,其中演出不低于2场。大力实施农村电影惠民工程,开展惠民电影放映4000场次左右。接续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百乡千村”示范工程,全年至少开展1次“一村一品”展示活动。选树乡村阅读榜样。积极参与第五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活动,支持举办乡村丰收节庆活动。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10. 推进乡村文旅产业发展。落实“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推动乡村产业升级,着力在苗绣、苗食、苗药、苗歌、苗舞、苗寨、苗城、苗艺“八苗”上下功夫,推动乡村文旅融合发展,对本地民俗音乐进行充分挖掘,打造更多的苗族舞蹈和苗族音乐进行普及,做足“世界苗乡”文化内涵。加强乡村旅游线路推介,指导乡镇(街道)举办“世界苗乡·养心彭水”系列主题乡村旅游节会活动,至少打造3条特色乡村旅游线路。加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推进全国、全市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发挥“扫黄打非”基层站点作用,持续净化乡村文化市场。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文联、县商务委,各乡镇(街道)

11. 夯实农民体育健身基础。指导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向街道社区和乡镇农村延伸,实现乡镇(街道)体育组织全覆盖,加大面向农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逐步实现村村有体育社会指导员,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指导开展农民科学健身活动。充实乡村健身设施,投入建设乡镇(街道)健身广场1个、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4个,引导乡镇(街道)政府投入乡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依托彭水山水特色和人文地貌特点,开展山地马拉松、自行车及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赛事活动,助推“体育+乡村旅游”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尚

12. 全面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积极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健全点单、派单、接单、评单流程,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网上网下同频共振。扎实推进文明单位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结对共建工作,提升文明实践工作质量。深化文明实践“六讲”志愿服务,不断丰富文明实践活动项目。完善文明实践积分等机制,力争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的志愿者人数达到全县常住人口的10%。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级单位,各乡镇(街道)

13. 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工作,切实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持续开展婚闹、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专项整治。确定一批乡镇(街道)联合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推动县级以上文明村、文明乡镇占比分别达到58%、68%。常态化开展“美丽宜居乡村”“美丽庭院”“清洁户”等评选,创造性开展文明村组、文明集市等创建,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民加强卫生厕所使用管理。深化“文明家庭话文明”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和好公婆、好媳妇、好丈夫等评选,大力推进书香、廉洁、绿色、公益等系列家庭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扩大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覆盖面。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14. 深化文明风尚行动。在农村地区深入宣传贯彻《反食品浪费法》《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断深化“吃得文明”践行“光盘行动”工作,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我带头、我做到、我争先、我践行”活动,开展全民节约教育实践,制止餐饮浪费等行为,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深化“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重庆”工作,积极参与第四届“山水之城美丽之地”导游词讲解大赛、岗位服务明星推选活动,积极推介乡村文化振兴中涌现的先进典型。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化旅游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组织领导

15. 抓好落地落实。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县级部门要将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纳入本系统、本辖区、本单位全年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制定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逐条逐项抓落实;并于每季度末将工作推进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委宣传部,于2022年12月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并按照后续通知要求,汇总年度考核佐证材料等。县委宣传部将牵头对各乡镇(街道)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进行考核。

16. 畅通宣传渠道。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县级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在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或开展重大活动前后,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送工作信息和新闻线索,综合运用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类载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介、展览展示等活动,及时宣传展示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