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37XR/2021-00023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石柳乡
  • 成文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把百日 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 十条措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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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

  


  
  

  

  彭水交发〔202178

  


  
  

  

  关于转发《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把百日

  

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

  

十条措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把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十条措施办法的通知》(渝交安﹝2021﹞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局

  

                                      2021514

  


  
  

  

重庆市交通局

  


  
  

  

渝交安〔202114

  


  
  

  

关于印发把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

  

  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十条措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万盛经开区交通局、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关于印发把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十条措施办法的通知》(渝安办〔202132号)要求,按照全国、全市和市交通局近期会议精神,现结合行业实际,提出十条措施办法,作为落实“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的基本要求和行动规范,请认真严格抓好贯彻执行。

  

 一、安排部署——“一文一会”抓广泛发动

  

 515日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包括10人以上交通企业),要专题安排部署百日行动,制定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要讲清楚“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的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让干部群众明白重要性和操作办法措施。

  

 二、宣传造势——用好两个工具

  

 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人人关心、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声势,宣传情况纳入“百日安全行动”开展情况重要通报内容。一是标语宣传,要在车站、码头、城市公交轨道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显著位置,合理运用横幅、LED显示屏等方式,制作至少三条以上标语,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安全百日行动”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安办〔202136号)明确的标语内容,525日前全面完成。二是用好宣传平台,争取做到电视台、报纸、官网每日一条相关工作新闻或动态。三是宣传报道,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市公路中心、市道路运输中心、市港航海事中心、市交通执法总队的网站、新媒体上要开设“安全百日行动”宣传专栏,每月24日前报送两篇新闻宣传报道信息(媒体名称、标题及版面、主体内容、网站链接或纸质截图)至市交通局电子邮箱437875542@qq.com,高速集团、交开投集团、交运集团参照报送。

  

 三、责任到人——责任人头、尽职标准、公示上榜

  

 一是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二级以上客运汽车站,市交通执法总队质监支队要督促指导公路水运在建工程项目在醒目位置制作悬挂“三个公示牌”(安全责任公示牌“要明确企业单位责任人、行政区域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举报电话”、重大风险管控公示牌、重大隐患整改公示牌),上榜公示、公开监督。二是运输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行政区域负责人为属地区县政府分管交通负责人;运输企业和区级在建工程项目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为属地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市级在建工程项目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为市交通执法总队质监支队分管负责人。三是重大风险管控公示牌要逐一明确“重大风险名称、类别、主要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灾害、预防及应急措施”等要素,同时明确企业单位重大风险管控责任人,重大风险化解后可摘牌;重大隐患整改公示牌要公示重大隐患整改“五落实”情况和企业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并验收后可摘牌。

  

 四、尽职尽责——抓好三个层面“日周月”

  

 一是企业要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严格开展班组日排查、车间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二是部门要做到“日周月”监管执法,各区县综合执法机构、事务中心科(处)室人员每日检查执法、分管负责人每周带队检查执法、主要负责人每月示范检查执法。三是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要做到“日周月”调度,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

  

 五、督查警示——明察暗访、警示曝光、月度排名、末位发言

  

 一是即日起至710日,市公路中心、市道路运输中心、市港航海事中心、市交通执法总队建立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方式,每月分片区选取区县开展百日行动督查,重点督查企业、区县交通主管部门两个层面负责人开展“日周月”等工作和深入基层、协同检查、严格执法情况,526日、625日、712日前,将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形成报告,报送市交通局安委办。市公路中心(渝西片区):江津、铜梁、永川、潼南、合川、璧山、大足、綦江、万盛经开区、荣昌;市道路运输中心(主城片区):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两江新区、高新区;市港航海事中心(渝东南片区):黔江、涪陵、长寿、武隆、秀山、酉阳、彭水、石柱、南川;市交通执法总队(渝东北片区及市属重点建设项目):丰都、云阳、万州、开州、巫山、巫溪、城口、奉节、忠县、梁平、垫江。二是市道路运输中心每月统计并通报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车辆动态监控排名情况,每季度重点道路运输车辆考核结果低于90分,12吨以上重型货车和半挂牵引车考核结果低于75分且分别在全市排名后三位的区县,由市交通局组织约谈。

  

 六、严格执法——执法清零、执法强度

  

 各级执法机构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就是监督执法。要在执法“清零”的基础上,提升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对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突出违法行为,要实行“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行刑结合”,依法从重处罚。

  

 七、群众举报——公示电话、明确内容、广泛发动

  

 在市安委办统筹下,人员密集场所、建设施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轨道交通等行业领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把群众发动起来,把群众变成安监员。

  

 八、诚信管理——联合惩戒、“黑名单”约束

  

 对事故责任企业和突出违法行为,纳入交通行业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实行惩戒。尤其是对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三次一般责任事故或瞒报责任事故的交通企业单位,严格实行企业招标、行业许可、金融服务等约束惩戒和企业负责人约束管理。

  

 九、节点“五在”——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防死守

  

 强化政治担当和作风要求,620日至710日“七一”集中庆祝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领导在片区、处长在区县、干部在现场、执法人员在一线、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企业的“五在”要求。

  

 十、专家服务——“智力”安全服务

  

 突出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运营、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用好交通行业100名安全生产专家,深入区县、企业帮助培训和诊断检查,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和提升方案。

  


  
  

  

                                       重庆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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