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37XR/2021-0003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石柳乡
  • 成文日期
  • 2021-10-05
  • 发布日期
  • 2021-10-05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规范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调控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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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规范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调控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近年来,我县不少乡镇(街道)反映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对农作物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已明显影响了当地居民日常生活。为加强全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有效控制野猪等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降低其对当地居民的影响,现就规范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工作小组

确需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调控的乡镇(街道)要组建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工作小组,成立由分管林业的乡镇长(主任)任组长,乡镇及所属村(居委)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开展本底调查,加强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监测

摸清野猪等野生动物的分布情况、种群数量及活动规律等本底情况是制定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方案及实施调控的重要基础。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的本底调查工作,摸清其资源状况。要充分发动各类护林员加强野外日常巡护,建立巡护网格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巡护责任,开展常态化巡护,确保各重点区域内均有专人巡护。要根据辖区内野生动物分布情况,加强野生动物数量监测,特别是野猪活动频繁、种群数量大的重点区域。建议采取走访调查等方式,着重调查重点林区周边居民,评估辖区内现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结构与分布情况,做好调查记录,填写辖区内野生动物分布及种群状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

三、科学编制方案,加强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调控队伍建设和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辖区内野生动物分布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种群调控方案,科学合理地调控好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和结构。种群调控方案要明确猎捕物种、数量、方式、工具、地点、期限等(详见附件2),编制完成后报县林业局审查备案,批复同意后实施。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建立较为专业的猎捕队伍。可以充分吸收当地优秀猎人加入到猎捕队伍中,也可以跨乡镇共同招募,共同组建猎捕队伍。狩猎队伍成员要严格按照批复的狩猎对象开展相应狩猎工作,不得假借名义狩猎其他保护动物,发现后将严肃处理。野生动物的猎捕工作是一项难度大、成本高、高危险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狩猎队伍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当地群众的宣传工作,提高猎捕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捕获的野生动物严格按照非洲猪瘟防控及国家有关禁食野生动物要求等法律法规处置。

四、严守工作纪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鉴于野猪等动物是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各乡镇(街道)对野猪等动物采取种群调控等相关防控工作要严格按调控工作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同时密切关注舆论舆情,避免负面影响。辖区内野生动物种群调控结束后,按时上报相关调控结果。凡未按本通知技术要求进行猎捕的,一律按非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行为查处。

五、有关要求

2021年起,需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调控的乡镇(街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按照相关要求成立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工作领导小组;

2、摸清并报送野猪等野生动物分布及种群状况调查表;

3、合理编制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方案,并组建猎捕队伍;

4、将需进行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调控相关情况书面函告县林业局(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及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方案作为附件一并报送)。县林业局审查批复同意后,乡镇(街道)将相关情况到辖区所在地派出所备案;

5、由乡镇(街道)牵头组织指导实施,并按照县林业局批复的猎捕物种、数量、方式、工具、地点、期限、人员等开展种群调控工作;

6、方案实施结束后10天内,乡镇(街道)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林业局。

附件:1.XXX乡镇(街道)野猪等野生动物分布及种群状况

调查表

2.XXX乡镇(街道)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方案(提纲)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1年9月7日

附件下载:

彭水林发〔2021〕84号附件1:XX乡镇(街道)野猪分布及种群状况调查表.xls
彭水林发〔2021〕84号附件2:xxx乡镇(街道)野猪种群调控方案(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