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37XR/2021-0001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石柳乡
  • 成文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标题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552号 建议的答复摘要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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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552号

建议的答复摘要


一、关于制定宅基地盘活利用指引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各地采取有力措施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一是出台盘活利用政策。20199月,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推动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2021年,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提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文件,支持地方改善农村贫困群众住房条件,促进闲置农房利用。二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20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209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召开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在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政策,简化市场准入,优化登记、备案等手续,加强监督管理,不断规范盘活利用工作。同时,配合自然资源部加快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为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创造条件。 

二、关于宅基地利益联结机制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宅基地增值收益。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指导各地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农民宅基地收益保障机制,规范集体宅基地收益管理和使用方式,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

三、关于农民建房报建管理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规范农房建设管理,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简化办理环节,为农民建房提供便利。2019年,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农民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的宅基地审批流程。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强农民建房审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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