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3年技能和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增加群众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训工作的通知》(彭水乡振发〔2023〕3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各村社区
二、考核时间:2023年3月起至2023年8月底
三、考核内容:按照县上有关要求,我镇需送到市级基地校参加技能和本土实用人才培训人数不得低于28人,全镇年龄在16—60周岁所有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农村劳动力或半劳动力均可参加,且当年不得重复培训,其中,本土实用人才培训年龄范围可根据专业要求适当放宽。
四、相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人员参训,积极配合镇乡村振兴办组织参训学员接受就业服务并跟踪参训学员就业情况。要落实一名村干部抓培训,保证培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考核通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工作是实现群众稳定就业、持续增收的有效举措之一,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目标任务有序推进。镇乡村振兴办将适时跟踪工作开展情况,各村社区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平时督查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附件:2023年大同镇就业技能送培任务分解表
大同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2023年各村社区就业技能送培指导性计划
序号 |
村(社区) |
技能培训 |
本土实用人才培训 |
1 |
大厂社区 |
2 |
8 |
2 |
龙门村 |
2 |
4 |
3 |
大河村 |
2 |
4 |
4 |
马驴村 |
2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