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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企业群众联系政府部门和村(社区)的现实需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创新开设“机关简介”专栏,在公开县政府工作部门和镇街机构职能信息基础上,新增公开全县村(社区)和县政府工作部门下属单位的基础信息,功能上实现所有办公地址一键导航、办公电话一键拨号,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咨询找不到人、找不到门等问题。

鞍子镇简介

鞍子位于彭水县城东南角,东邻黔江区鹅池镇、东北与本县梅子垭镇、诸佛乡接壤,东南与酉阳县浪平乡相连,南靠酉阳县庙溪乡,西接酉阳县龚滩镇和彭水善感乡,北接鹿角镇,是三(区)县四镇四乡的结合部,政府所在地距彭水县城46公里,距黔江城区90公里,酉阳县城160公里。全镇总面积125.15平方公里,由原鞍子乡和新化乡合并而成。201111月,鞍子撤乡设镇,辖2个社区7个村,66个村(居)民小组,现有人口507118632人,其中苗族占96%

鞍子境内民俗文化底蕴深厚、自然风光迤逦,是集苗歌、苗舞、苗食、苗俗、苗寨、苗乡山水于一体的民族文化特色生态旅游地,先后获得“重庆市苗族民歌之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荣誉。



一、突出履职重点。

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公共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消防、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加强执法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一、党政办

负责综合协调、文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查、会务、档案、保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公电话:023-78427003(转接)

办公地址:鞍子镇鞍子社区1组营盘路20号110办公室

二、党群办
统筹基层党建、群团、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镇公共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270031(转接)
办公地址:鞍子镇鞍子社区1组营盘路20号206办公室

三、财政办

制定财务预算方案并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财务支出与预算计划的一致性;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包括预算执行、资金调度、资金监管等方面,确保资金有效利用和安全运作;密切关注收入进度,加强收入分析,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税源监控,促进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厉行节约机制,严控“三公”经费。

办公电话:023-78427003(转接)

办公地址:鞍子镇鞍子社区1组营盘路20号210办公室

四、平安办

负责制定乡镇内的平安工作计划和方案,落实平安建设的各项措施;负责乡镇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定防范措施,减少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各项保安工作,保障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负责重点人员和场所的管控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协调乡镇内派出所、交通、应急等部门的安全联防,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办公电话:023-78427003(转接)

办公地址:鞍子镇鞍子社区1组营盘路24号综治中心

五、应急办

组织编制辖区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工作。按规定负责辖区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救援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县级部门做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职责,承担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日常巡察、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和农村家宴备案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23-78427003(转接)

办公地址:鞍子镇鞍子社区1组营盘路20号103办公室

六、规划建设环保办

全面保障住房安全,让农户住上“安心房”“放心房”“宜居房”“舒适房”,坚决杜绝农房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社会。

办公电话:023-78427003(转接)

办公地址:鞍子镇鞍子社区1组营盘路20号208办公室

七、民政社区事务办
负责民政、社会救助、殡葬管理、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审核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对象等工作。负责村(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负责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27003(转接)

办公地址:鞍子镇鞍子社区1组营盘路20号社保大厅

八、经发办
承担促进镇经济发展职责。负责拟定编制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辖区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商贸物流、旅游、工业、农、林、牧、渔等产业发展规划与指导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27003(转接)

办公地址:鞍子镇鞍子社区1组营盘路20号109办公室

九、综合行政执法办
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23-78427003(转接)
办公地址:鞍子镇鞍子社区1组营盘路20号102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鞍子镇鞍子社区1组营盘路20号

联系电话:023-78427003

政府网站:http://www.psx.gov.cn/zfjz/hjjdbsc_8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