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7088/2023-00016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鞍子镇
  • 成文日期
  • 2023-11-28
  • 发布日期
  • 2023-11-28
  • 标题
  • 关于下达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参保“渝快保”项目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参保“渝快保”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县医疗保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江监管分局彭水监管组《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工作方案的通知》(彭水乡振发〔2023〕2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疗保障成果,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机制,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降低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现将“渝快保”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参保时间

(一)参保对象。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共114172人,其中脱贫人口107513人,监测对象6659人(截至2023年3月21日系统数据)。

(二)参保时间。202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截止(对这期间所发生的符合“渝快保”保险责任内容的理赔案件要追加履约)。

二、资助标准

脱贫人口购买“渝快保”普惠款和升级款均按照50元/人标准给予定额补助;监测对象购买升级款的按照150元/人标准给予定额补助,购买普惠款的按照69元/人标准给予全额资助。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

资金由市级下达到区县的市级衔接资金列支,保费为6374500元(大写:陆佰叁拾柒万肆仟伍佰元整),最终保费根据实际参保人数据实结算。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渝快保”投保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渝快保”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疗保障成果,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机制,降低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有效举措,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和经办人员,扎实推进保险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渝快保”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要通过政策上墙、公益广告、院坝讲解、典型案例等形式,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帮扶干部、村社干部等人员的作用,做好政策宣传,让参保对象全面了解“渝快保”保险政策和理赔流程。让“渝快保”政策落地落细,群众得到实效。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