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双龙乡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提升协调能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统筹党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2.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产业发展、辖区企业、投融资环境、人才、创业创新等优化服务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特色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村民增收。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优化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教育、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落实就业创业、社保医保、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领域的政策。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
4.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基层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提高自治整体水平,动员指导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和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各种社会力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实做强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网格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5.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统筹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工作。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抓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乡镇(街道)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彭水委编发〔2024〕19号)和《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双龙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彭水委编发〔2024〕91号)文件,设置5个内设机构,即: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设置4个事业单位,即: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214.39万元,支出总计1214.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34万元,减少18.59%,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因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政策变化,对2024年的乡村振兴项目进行调整,从而导致项目减少;二是根据彭水府办发〔2024〕50号)文件精神,压减办公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低效无效资金等。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214.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34万元,减少18.5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彭水府办发〔2024〕50号)文件精神,压减办公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低效无效资金等;二是2024年,因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政策调整,对2024年的乡村振兴项目进行调整,从而导致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4.3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214.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34万元,减少18.5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彭水府办发〔2024〕50号)文件精神,压减办公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低效无效资金等;二是2024年,因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政策调整,对2024年的乡村振兴项目进行调整,从而导致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49.43万元,占69.95%;项目支出364.96万元,占30.05%;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4.3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7.34万元,减少18.5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彭水府办发〔2024〕50号)文件精神,压减办公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低效无效资金等;二是2024年,因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政策调整,对2024年的乡村振兴项目进行调整,从而导致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4.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34万元,减少18.5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彭水府办发〔2024〕50号)文件精神,压减办公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低效无效资金等;二是2024年,因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政策调整,对2024年的乡村振兴项目进行调整,从而导致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4.69万元,增长41.26%。主要原因:2024年初,未将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纳入年初预算,从而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4.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34万元,减少18.5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彭水府办发〔2024〕50号)文件精神,压减办公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低效无效资金等;二是2024年,因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政策调整,对2024年的乡村振兴项目进行调整,从而导致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4.69万元,增长41.26%。主要原因:2024年初,未将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纳入年初预算,从而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无结转结余,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27万元,占36.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21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2024年,我单位人员增加、在职职工调资、补发工资福利等,导致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5.04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4年度,年初未安排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21万元,占2.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2024年,根据彭水府办发〔2024〕50号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措施,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对预算支出进行压缩。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62万元,占11.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4万元,增长6.62%,主要原因:2024年,根据彭水人社发〔2024〕50号文件要求,对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同时年初未纳入预算,从而导致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29.81万元,占2.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2024年,根据彭水府办发〔2024〕50号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措施,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对预算支出进行压缩。
(6)城乡社区支出14.75万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2024年,严格按预算执行,收支平衡。
(7)农林水支出516.69万元,占42.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07万元,增长144.16%,主要原因:一是乡村振兴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二是根据《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补贴、补助标准的通知》(彭委组〔2024〕18号)文件,调整村组干部补贴标准。
(8)住房保障支37万元,占3.0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2024年,严格按预算执行,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9.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5万元,减少0.77%,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人员调离了2人,从而导致人员经费降低。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8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8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根据彭水府办发〔2024〕50号)文件精神,压减办公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低效无效资金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度,公务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2.0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务车运行费(车辆维修费、燃料费减少)和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4年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及公务车停车、洗车、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务车运行费中的燃油费和其他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务车运行费中的燃油费和其他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1.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友邻省(贵州省沿河县塘坝镇和洪渡镇)、友邻乡镇、县级各部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三公”经费逐年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70%,主要原因:按相关规定,“三公”经费逐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0批次,28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3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2024年,人大专项会议费提高标准。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928.13%,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到外出学习培训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9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广告费、劳务费、行政人员的车补和电话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万元,增长31.73%,主要原因:根据2024年决算口径,将人大会议专项经费、河长制工作经费、食药监工作经费、基本公共服务经费、城镇管理经费纳入到公用经费中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单位整体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项,涉及资金14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组织本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4.3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从评价情况来看,工作组从目标申报、项目的决策、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等各方面开展细致分析,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和资金使用的效益,着力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总结了项目建设成效,查找了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了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的实施,让村庄内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安全保障机制、管理管护机制得到完善,群众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稳步提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双龙乡2024年度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双龙乡小坪村产业路建设项目》。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4年度,我乡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绩效评价报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瑞见 023-78429001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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