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双龙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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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双龙乡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 年,我乡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聚焦重大民生事项、财政预算决算等核心公开领域,依规主动发布政府信息 86 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 2 条、重大民生信息 7 条、工作类信息 77 条。同时,对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实施动态即时更新,持续完善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基础便民服务信息,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确保群众便捷、高效获取权威政务信息,全面提升我乡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 年初,我乡严格依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双龙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 年版)》的修订与更新工作。此次修订紧扣政务公开工作实际需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环节进行系统性梳理和全面优化完善,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5 年度,我乡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累计受理数量为 0 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切实保障政府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与合规性,我乡建立了权责清晰的信息管理机制。各办室依据职责分工,精准采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 “三审” 审核制度 —— 审核过程中重点聚焦群众隐私保护、重大表述准确性及信息安全保密等关键环节,坚决杜绝隐私泄露、表述偏差等问题。经审核通过的信息,由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汇总、校对与发布,确保公开信息内容规范严谨、事实准确无误,完全符合(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我乡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 “建、管、用” 一体化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一方面,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的日常运维,定期开展平台漏洞排查、功能优化与内容更新,持续完善政务公开专区的栏目设置,确保平台运行稳定、信息查询便捷;另一方面,高效衔接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及时接收、分类处理群众通过平台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建立申请办理台账,严格把控办理时限与回复质量,切实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与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我乡从经费、能力、监督三方面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

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全额纳入乡级财政年度预算,明确经费使用范围,确保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为信息采集、平台维护、宣传培训等工作提供稳定资金支持。

二是提升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各办室及相关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解读、信息审核规范、申请办理流程等,通过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形式,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与操作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双升。

三是严格监督问责。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 —— 结合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网站定期检查结果,定期对各办室信息更新及时性、申请处理规范性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强化。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存在 “重形式、轻实效” 的倾向,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够;部分公开栏目内容较为单一,仅满足 “有信息可公开” 的基本要求,对群众关注度高、需求迫切的核心信息挖掘不深、呈现不充分。二是业务能力与工作要求存在差距。业务人员未能及时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操作规范,导致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及申请办理等环节的业务熟练度不足,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升业务素养。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县级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主动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依法主动公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聚焦群众需求,丰富公开内容。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照公开标准逐项自查整改;重点围绕民生保障、公共服务、重大决策落实等群众关切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开维度、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读性,切实满足群众的信息获取需求,提升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乡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