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2023年度脱贫户及监测户实施产业增收项目给予奖补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促进低收入脱贫户及监测户稳定增收,切实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班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渝巩固专发〔2022〕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原则
坚持产业奖补原则。重点支持脱贫户及监测户因户施策发展粮油类、中药材类、养殖类等乡村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和五小非农经济。
坚持先建后奖原则。发挥产业扶持政策引导作用,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奖补到户,不得简单发放钱物。
坚持不重复奖补原则。其它财政资金针对产业发展同一环节已予以补助或原有产业并未实施新增,多年生同一作物已享受过奖补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二、奖补对象
支持全县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及监测户,重点支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户及监测户。
三、奖补标准
脱贫户奖补总额不超过1500元,监测户奖补总额不超过2000元。
(一)乡村特色种植类
产业类别 |
分类 |
起始补助量 |
补助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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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 |
红薯、大豆、花生、高粱等 |
1亩 |
15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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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马铃薯 |
1亩 |
3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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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 |
1亩 |
1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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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
叶类和茄果类 |
1亩 |
2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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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羊肚菌、香菇、平菇等) |
1亩 |
1000元/亩 |
地栽羊肚菌、大球盖菇等按亩计算,层架栽培的香菇、平菇等按袋计算(0.5元/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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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 |
黄精、百部、苍术、骨碎补 |
1亩 |
20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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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冬、大黄、川射干 |
1亩 |
10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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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杖、前胡、百合、山银花 |
1亩 |
3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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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经 |
花椒、柑橘、李子、桃子等 |
1亩 |
10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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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 |
鱼、虾、鳖、泥鳅等 |
1亩 |
10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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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村特色养殖类
产业类别 |
分类 |
起始 |
补助 |
备注 |
补助量 |
标准 | |||
养殖类 |
中蜂 |
≥5群/户 |
200元/群 |
活框或圆桶 |
鸡鸭鹅兔等小家畜禽 |
≥20只/户 |
20—50只200元/户、50只以上400元/户。 |
1.对象户现有存栏量。 2.粪污经粪池(或其它设施)收集处理 | |
肉牛 |
≥2头/户 |
800元/头 | ||
山羊 |
≥10只/户 |
200元/只 | ||
生猪 |
≥2头/户 |
500元/头 |
(三)五小非农经济
产业类别 |
补助标准 |
补助限额 |
备注 |
小加工 |
加工产品 销售额的5% |
500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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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 |
餐饮 收入额的5% |
500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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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运输 |
运输 收入额的5% |
500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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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制作 |
制作产品 销售额的5% |
500元/户 |
|
小买卖 |
售卖产品 收入额的5% |
500元/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