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6年第一季度农村宅基地问题
图斑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第一季度市级综合监测监管“非粮化”和农村宅基地问题图斑整改工作的通知》(彭水耕保专办〔2026〕5号)文件,我县2026年一季度涉及87个农村宅基地问题图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以及县耕保专班《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加强源头治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彭耕保专〔2023〕2号)要求,请有关乡镇、街道立即开展违法图斑的调查处理,对需要完善手续的图斑,及时完善资料,并交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核报批;对需要拆除复耕的图斑,及时上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开展拆除复耕,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我委将于近期实地检查各乡镇、街道所有宅基地问题图斑整改情况,请各乡镇街道及时摸清图斑情况,建立台账,收集整改过程资料,以备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第一季度农村宅基地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责任及任务清单
2026年6月17日
(联系人:桂小康;联系电话:[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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