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7453420212/2025-0001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普子镇
  • 成文日期
  • 2025-12-03
  • 发布日期
  • 2025-12-03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普子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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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普子镇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提升协调能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统筹党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2、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产业发展、辖区企业、投融资环境、人才、创业创新等优化服务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特色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村(居)民增收。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优化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教育、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落实就业创业、社保医保、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领域的政策。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

4、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基层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提高自治整体水平,动员指导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和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各种社会力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实做强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网格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5、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统筹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工作。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抓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普子镇位于彭水县城北部,东接联合乡、连湖镇,西连龙射镇、太原镇、棣棠乡,南与保家镇、芦塘乡接壤,北靠三义乡,距区县城57公里。全镇辖区面积184平方千米,耕地面积5.15平方千米,林地面积122平方千米,场镇按功能划分为居住、商贸、行政等区域,规划面积2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1.3平方千米。辖8个村,3个社区,共88个小组;辖12个基层党组织,有党员723人;编制人员5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6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11个,使用面积6670平方米。2024年年末户籍人口30781人,集镇常住人口1.1余人。内设5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所有下设科室都不进行独立核算,经费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912.19万元,支出总计2912.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变动、人员工资津补贴调整等造成。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91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变动、人员工资津补贴调整等造成。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2.1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91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变动、人员工资津补贴调整等造成。其中:基本支出1813.4万元,占62.27%;项目支出1098.79万元,占37.7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12.1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9.2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变动、人员工资津补贴调整等造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调整变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7.13万元,增长48.19%。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有关项目我单位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项目预算造成增长。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调整变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7.13万元,增长48.1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括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委、县交通局、县民宗委等主管部门的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7.33万元,占25.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01万元,下降10.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津补贴调整。

2)公共安全支出23.78万元,占0.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道路交通劝导及网格员补助项目由县级部门预算,我单位年初无该项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37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补贴调整。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3.97万元,占12.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73万元,增长9.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55.6万元,占1.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社保缴费变动。

6)城乡社区支出118.42万元,占4.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10.37%,主要原因是城镇管理费用减少。

7)农林水支出1489.67万元,占51.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8.8万元,增长203.47%,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有关项目我单位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项目预算造成增长。

8)住房保障支出57.49万元,占1.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3万元,下降7.8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事业人员缴费基数因政策调整导致支出下降。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57万元,占1.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12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津补贴、公务员年度考核奖、事业绩效、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45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5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等原因导致数据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员交通补贴、公车运行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收入。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增加0.42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未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控车辆管理。较上年决算增加0.5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因公来我单位的伙食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00辆;国内公务接待94.00批次418.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3.7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4.2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员交通补贴、劳务费、维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2.85万元,增长102.59%,主要原因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口径与2023年度不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3.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等17个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46.0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4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等17个预算项目支出情况按规定支付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联系人:姚华纯联系方式:023-7845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