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7453420212/2022-00011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普子镇
  • 成文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 标题
  • 普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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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普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强化公共服务。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监察等行政管理职责。配合搞好辖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做好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

(2)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置、民族宗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配合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应急、防汛、防震、抢险、人防、房管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3)发展农业产业,搞好“三农”服务。负责辖区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等工作。

(4)优化发展环境。配合搞好辖区产业规划制定,为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良好服务。配合搞好辖区劳动监察、文化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参与城市管理,配合做好市政建设、社区规划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单位等活动,提供辖区有关统计数据。

(5)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普子镇位于彭水县城北部,东接联合乡、连湖镇,西连龙射镇、太原镇、棣棠乡,南与保家镇芦塘乡接壤,北靠三义乡,距区县城57公里。全镇辖区面积184平方千米,耕地面积5.15平方千米,林地面积122平方千米,场镇按功能划分为居住、商贸、行政等区域,规划面积2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1.3平方千米。辖8个村,3个社区,共86个小组;辖12个基层党组织,有党员724人;编制人员51人,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5人。便民服务中心11个,使用面积6670平方米。2021年年末,户籍人口29590人,集镇常住人口1万1千余人。下设10个综合办事机构以及7个事业职能科室,分别是人大办、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民政社会事务办、平安办、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和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7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8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目标绩效考核奖拨款减少8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7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87.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6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9.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85万元,农林水支出44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2.3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3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8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目标绩效考核奖拨款减少80.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9.5万元,比2021年减少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5万元,比2021年减少67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目标绩效考核奖拨款减少80.9万元,人大会议、遗属补助、村社区经费、民政定补等编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97万元,比2021年增加5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大会议、遗属补助、村社区经费、民政定补等编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大会议、遗属补助、村社区经费、民政定补等重点工作。

普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4.22万元,比2021年减少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普子镇2022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9.22万元,比2021年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费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21年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制度,按照5万元/辆进行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普子镇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3.8万元,比上年减少47.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等。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9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姚华纯   联系方式: 023-7845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