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普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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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普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8条,包含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贫困户产业增收项目奖励、危旧房改造、复垦收储名单等信息,政府集中采购1次,总金额74775元。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镇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开通了投诉举报信箱。2019年,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制定普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并将审查责任细化到人。2019年我镇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2

0

1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0

18

行政强制

6

0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747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虽然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部分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政务公开的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监督制度不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会2020年的政务公开中予以逐步的落实和改进。一是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督查”平台建设,对服务事项进行实时更新、动态调整;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普子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