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8207/2020-00006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三义乡
  • 成文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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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彭水自治县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彭水自治县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社区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步伐,整合各类教育资源,积极探索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社区教育体系,为建设人人乐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

二、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0年成功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

(二)具体目标

1.体制机制健全。建立“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健全社区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条件保障有力。整合各方资源,落实专项经费,建成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建立相对稳定、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

3.学习培训多样。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到2020年,社区居民有组织参加社区教育的参与率达25%以上。学习型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学习型党政机关创建率达80%以上,学习型社区创建率达40%以上。

4. 教育成效突出。社区成员对社区教育的知晓率、认同率达70%以上,满意率达50%以上。社区成员的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5. 创新特色品牌。社区教育特色凸显,改革创新成果显著。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前)。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计划。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5月—11月)。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构建社区教育网络,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整合社区教育资源,筹措社区教育经费,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培训。培育县级社区教育示范点10个。

第三阶段:自查总结阶段(2020年11月—12月)。组织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形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创建资料。聘请市级专家指导并迎接初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完善迎评资料和工作预案,接受评估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县教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电视台、彭水日报、县职教中心、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彭水分校、县社区教育学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彭水自治县创建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委,由县教委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组建专门机构。设立县社区教育学院,挂牌在县职教中心,由县职教中心校长兼任社区教育学院院长,分管副校长兼任社区教育学院副院长,并设立社区教育学院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社区教育示范区申报创建工作。

(三)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彭水自治县社区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区教育工作问题。健全社区教育工作定期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

(四)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督查,将社区教育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