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283Y/2021-00027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日期
  • 2021-06-14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1年6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民发〔2021〕98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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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1年6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20216月的农村低保资金10792013.00 元拨付给你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此款后,务必严格按照审批花名册按时足额将资金打卡兑现到对象户手中(银行打卡时,必须注明低保二字),并做好相关政策解释,不得拖延、挤占、挪用、截留等,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彭水县20216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拨付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