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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37659087748/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高谷镇
[ 成文日期 ] 2023-03-21 [ 发布日期 ] 2023-03-21

机构职能

(一)党政办。负责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政协、法制、武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民族宗教、综合协调、文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查、会务、档案、保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经发办(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促进乡镇经济发展职责。负责拟定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辖区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农、林、牧、渔、工业、商贸物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划与指导工作。贯彻落实非公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为非公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负责农民负担减负监督、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统计,做好经济、人口、农业相关普查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民政社会事务办(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民政、社会救助、殡葬管理、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审核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对象等工作。承担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和物业纠纷调处。负责村(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负责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平安办。负责普法教育、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社会平安创建、法治创建,指导村(社区)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各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自然资源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规模以下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综合监管、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土地复垦、国土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耕地及其他自然资源保护、人防、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河道日常管护和河(库)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管理。具体承担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房屋隐患整改、设立危险房屋警示标志、房屋安全应急管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财政办。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及村(社区)财务内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应急办。组织编制辖区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按规定负责辖区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救援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县级部门做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职责,承担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和农村家宴备案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党群办。统筹基层党建、群团、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大办。承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履行法定职权的具体工作。负责起草编写主席团文件、材料、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完成党委、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做好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农业服务中心。

  文化服务中心。

  林业服务中心。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八)其他。

    办公地点:彭水县高谷镇狮子居委2组66号

    办公电话:023-78465027

    单位负责人:刘波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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