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7659087748/2020-00008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高谷镇
  • 成文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 标题
  • 教育扶贫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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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扶贫(政策咨询电话:78811801)。1.学前教育。一是就读县内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民办幼儿园免收保教费及生活费(其中:生活费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天3元,全年220天计算,共计660元,具备供餐条件的,补助到校,不具备供餐条件的,补助到贫困家庭;生活费补助与学前营养改善计划合并计算,按就高标准执行)。二是实施农村普惠幼儿园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按每生每天4元,全年200天计算,共计补助营养午餐800元。2.义务教育。一是免费发放教科书、免杂费、免作业本费及初中主科教辅资料费。二是实施农村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按每生每天4元,全年200天计算,补助午餐费800元。三是家庭经济困难小学、初中寄宿学生,每生每年分别补助生活费1000元、1250元。四是统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对非寄宿的建卡贫困学生提供一顿免费午餐,膳食补助资金标准按照小学每人每天6元,初中每人每天7元,全年200天计算,分别达到小学每生每年1200元,初中1400元(已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纳入一并计算,不能重复享受),由学校直接拨付学校食堂,不得向学生发放现金。3.普通高中。一是就读县内普通高中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给学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免除学费。二是就读县内普通高中的建档贫困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及特困学生免除教科书费。三是就读县内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及其他特殊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分别享受国家助学金3000元、1000元。4.职业教育。一是就读县职教中心,全面免除学费。二是就读县职教中心的困难家庭学生免除住宿费。三是就读县职教中心的困难家庭学生(包括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及其他特殊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分别享受生活费资助3000元、2000元。四是就读县职教中心的建卡贫困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学生免除教科书费。5.高等教育。一是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就读大学的每生每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就读期间由政府贴息,还款期限最长达20年;二是重庆市生源地补充贷款,针对建卡贫困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之和高于8000元的,在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的基础上,可继续申请重庆市补充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8000元;同时,可向就读大学申请享受每年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三是大学新生一次性资助。2019年考取并入学就读的建卡贫困学生可申请一次性资助5000元(与学费资助按就高标准执行,不能重复享受)。四是建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彭水籍建卡贫困大学生,且学历层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的(含高职),每年可申请学费资助最高额度8000元(在校期间已免除学费的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等不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