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民发〔2026〕83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确定2026年4月城乡临时救助对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提高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18〕98号)精神和你们上报的材料,经审批,现拨给城乡临时救助资金760905元(名单附后)。
望收到此款后,专款专用,及时落实到救助对象户手中,不得挪用、挤占、扣压临时救助资金,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2026年4月临时救助资金划拨明细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5月27日
抄送:县财政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6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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