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总体工作部署,结合乡村产业振兴及“三农”工作实际,根据现行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等规定,为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和结题验收,发挥项目建设成效和示范带动效应,采取聘用第三方机构对2025年建设完工的产业项目和涉农项目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特制订本验收方案。
一、验收范围及时间
验收范围为2025年及以前下达建设计划的项目,2025年建设完成或已到建设时限的各类产业振兴及涉农项目,按照完工一批、验收一批的要求,分时段、按批次进行验收,首批验收拟于2025年9月进场开展。
二、验收方式及内容
项目验收通过现场踏勘、走访、查阅资料等措施,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对产业振兴及涉农项目进行验收。
(一)项目建设的真实性。是否存在用原已建成项目或已购置设备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二)项目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实际建设内容与计划、批复内容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短斤缺两”的情况。
(三)项目建设的质量。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建设质量不达标等情况。
(四)项目投资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伪造财务资料、虚报项目投资等情况。
(五)项目建设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是否实现原预计设定绩效目标等情况。
三、验收依据
(一)《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4号)。
(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彭水财农〔2022〕25号)。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5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府发〔2025〕4号)。
(四)《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关于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彭水发改发〔2023〕92号)。
(五)产业振兴相关政策文件、项目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变更资料、项目验收清单等。
(六)项目涉及相关的其他资料。
四、验收方法
(一)查阅资料法
对项目的文件资料进行采集研究分析,包括: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及批复资料、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支出资料、项目自查验收情况等。
(二)比较法
比较法是指通过对不同业主、不同地区建设同类项目的投资单价(含劳务聘用)进行对比,综合分析项目投资的合理性。
(三)综合询价
对购置设备的情况进行综合询价。一方面通过业主提供的购销发票联系厂商,直接了解项目实际报价;一方面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线上询价。
(四)现场踏勘、访谈
一是通过现场踏勘,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建设数量及质量情况、项目使用及投产情况、项目绩效情况等;二是与项目业主等直接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项目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乡镇(街道)自查验收
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属地乡镇(街道)组建自查验收小组,对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建设内容、建设质量以及绩效目标等方面进行自查验收,并对其验收结论负责。自查验收合格后,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复核验收。
(二)县级三方复核验收
1.组建项目团队,开展前期培训
根据项目要求,组织第三方验收机构,由其组建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项目验收团队。并开展前期培训,使验收人员充分了解项目背景、具体情况。
2.收集前期资料,分析项目重点
根据项目验收清单及前期申报、批复文件等资料。各现场验收小组分别对项目的前期资料进行收集、分析,明确各项目的验收侧重点,以便现场开展工作。
3.开展现场验收,获取验收依据
开展现场验收工作,现场踏勘、查验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数量及质量情况,查阅与项目完成情况、完成质量、投资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直接相关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附件2),并在现场就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如实记录并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并由现场验收小组、乡镇(街道)、业主单位等当场会签。
4.情况整理汇总,开展内部复核
根据现场获取的验收情况,根据不同项目的需要进行设施设备询价、投资造价评判等程序,由验收项目组、部门经理、专业标准部开展三级复核,并经项目验收组、部门经理、专业标准部签字确认,综合形成各项目复核意见。同时,对无法直接评定的事项进行汇总记录。
5.完善后续程序,形成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验收意见、复核意见等,对项目提出验收结论。对需整改的项目进行一次复查,复查后提出验收结论;对因特殊情况,验收组无法评定的事项,由第三方验收机构提请县农业农村委会商研究后出具验收结论。
6.作出验收结论
综合第三方验收机构现场验收情况、复核情况、初步验收结论,县农业农村委组织有关部门、第三方验收机构等成立专家组进一步复审,作出项目验收结论。
六、人员安排
根据验收工作实际,将组建项目验收综合协调组1个,负责项目验收相关的统筹协调工作;项目验收组2个,负责项目验收具体事务;分设项目现场验收小组(具体数量将按照验收项目数量、涉及乡镇街道、工作进度等情况组建),项目现场验收小组要求2人以上组成,且具备财务、工程等专业背景,负责项目现场核查验收、资料收集查验、调查分析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产业振兴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的重点任务,是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协调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确保验收工作进展顺利。
(二)做好前期准备。各相关乡镇(街道)和各项目建设业主要切实做好项目验收资料的收集汇总,并将资料(附件1、附件2)及时提供给三方验收公司。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乡镇(街道)和各项目建设业主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切实做到“六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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