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溪乡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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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其他2022177求,现就润溪乡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润溪乡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决策更加科学

长期聘请法律顾问,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将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意见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出台的前置程序,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

(二)行政执法更加规范

动态管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国土资源、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执法,注重“情理法”统一,努力做到法理相融、宽严相济,为辖区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行政执法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三)矛盾调处更加有力

加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对全9个调委会79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制定出台相关方案,细化明确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领域,定期分析研判,建立诉源治理机制,推行首访、首诉办理制度,抓好抓实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极端案件的防范化解工作和信访积案、陈年老案等“疑难杂症”调解工作

(四)风险防控更加到位

执行落实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依法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五)政务服务更加优化

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应用渝快办,推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210项行政事务审批项目实现网上审批,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六)社区治理更加有效

按照党建引领、三治结合的要求,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活动,统筹推进岩角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村创建,探索建立新乡村治理模式。

(七)普法宣传更加浓厚

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6.5”环境日、“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周等,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全民法制水平和法治意识。执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属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正面引导,营造依法行政氛围。每年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和政府在编工作人员进行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八)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内容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条款设置应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符合立法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双备案”制度,将所有规范性文件公开并进行动态管理。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对所有对外发布的公文进行了认真梳理,谨慎识别文件性质类型,并做好归类整理。

二、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执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人民政府长、政法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润溪乡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理论学习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等系列工作会议精神,并纳入党委中心组、干部职工必修内容。

(三)强化实践落地

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治重化积”、“接访下访”等行动,提高干部尊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推进政府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一)存在的不足

1.法治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深入推进,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群众服务需求多元、法治预期较高,对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然而,基层干部资源配置有限,普遍存在专业人员缺失、业务能力不强、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阻滞法治政府建设进度与高度。

2.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部分事权可操作性不强,加之基层执法现状较为复杂,执法难度较大,一定程度制约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力有效开展。

3.事服务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办事服务流程还不够规范、简明,相关事权资料要素较为繁杂,加之受农村群众整体文化平不高制约,群众无法一次性规范提供所需材料,致使可操作性不强,未能真正实现一次办

(二)工作建议

1.着力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融合、相促进,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具体责任,细化、村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2.着力强化依法决策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把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前置条件,凡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从文件的必要性、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严扣细审;凡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从项目考察、项目洽商谈判,严格把好法律关。举办法治培训班、专题讲座,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科学决策能力。

3.着力务实基层法治基础。进一步健全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完善村法律顾问、村级公共法律工作室等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庭审距离等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技能、水平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5.着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科学制定全民法治培训计划,筑牢普法阵地,创新普法形式,组织开展法律讲座、法治宣传等活动,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