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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水县诸佛乡
  • 成文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促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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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府办发〔202112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大力促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6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促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2080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大力促进新时代我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依法履行地方志工作机构职能,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功能,全面促进我县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全面加强党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地方志官书地位,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确保地方志事业发展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坚持依法治志。县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组织开展全县地方志各项工作,加强编纂业务工作。

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地方志成果开发利用、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室)建设、旧志整理、地方史编写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守正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严把政治关、史实关、质量关,使每一部地方志成果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与时俱进,推动观念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大力推进信息化、数字化建设,让地方志文化产品更加贴近大众、服务大众、教育大众。

坚持修志为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加大成果开发利用力度,提高地方志服务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文化需要的能力。强化舆论宣传,努力推动全社会读志用志。

(三)总体目标

以实现两全目标任务为重点,推进十业并举(志、鉴、库、馆、网、用、刊、史、会、研),推动我县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现“两全目标”

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要求,运用好第二轮地方志编纂成果,适时启动全县第三轮县志编修工作,支持县级部门、乡镇(街)、企事业单位编修部门志、乡镇志、行业志。县级综合年鉴做到由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高质量编制《彭水年鉴》,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

(二)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将方志馆(室)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按照《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合理确定方志馆(室)建设规模,将其建设成为地方志成果展示中心、区域地情资源和信息服务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风民俗展示中心、爱国主义和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推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史志馆(室)。

(三)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运用互联网+地方志等方式,建立健全全县地方志数据库和地情信息网络体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新型媒介和传播载体,发展和丰富网络方志文化内容,创造性推动方志文化转化和发展。加强对不同载体的地方文献收(征)集、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四)不断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

实施地方志“名”“特”系列志书编修工程,积极开展名镇、名村、名街、名山、特色产品等”“系列志书编修工作。积极开展“我为重庆守护历史”大型地情资料征集活动,保存彭水历史记忆,丰富地情资料馆藏。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图书馆、博物馆和县外地方志机构的交流合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地方志编纂。

(五)提升地方志成果开发利用水平

深入开展旧志整理,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挖掘、整理、开发,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能,加大力度开发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文化需要的地方志文化产品。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举办地情展览、志书出版发行等形式广泛宣传地方志成果,更好发挥其教化育人功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依法治志

加强对《规划纲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促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2080号)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地方志事业发展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系列县地方志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提升地方志工作法治化水平。县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依法提供编纂地方志所需资料,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二)落实经费保障

将地方志事业所需经费(第三轮县志、《彭水年鉴》等编纂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针对地方志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专项经费,进一步完善地情资料收藏保管条件,改善地方志工作机构办公环境。

(三)加强队伍建设

进一步充实地方志工作力量,加大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交流锻炼力度,尤其要加快吸收、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专兼职结合,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打造多层次、多学科、多领域人才参与修志编鉴的编研工作平台。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稿酬报酬等有关规定,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工作机制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全面落实《规划纲要》要求,保障地方志工作所需人员编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到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要求,将部门志鉴编纂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编纂人员,做到“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确保与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相适应。

(二)强化责任落实

     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业意识,依法履职尽责。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地方志工作规划要求,积极支持、协助、参与地方志编纂工作,接受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按时保质完成编纂任务。

(三)加强舆论宣传

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积极开展地方志成果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加大对地方志成果和地方志文化的宣传力度。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读志用志,熟悉掌握县情地情,充分借鉴历史经验和智慧,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