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诸佛乡(本级)
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目标和“四个扎实”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乡党委政府的作用,着力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2.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乡干部的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和帮助辖区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3.按照职责范围,做好人大、纪律检查、党建群团、宣传、统战、武装、平安建设、财政、经济、村镇规划、环境卫生、河长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民政、教育、医疗、卫生健康、文化、社会救助、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农林水方面、退役军人等职责。
4.发展乡村经济、村集体经济、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
5.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健康、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保障体系,优化资源保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6.强化公共职能。加强村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健全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预防监督管理体系。
7.乡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紧密结合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厘清法律法规授权乡镇的行政执法职责和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及执法行为。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诸佛乡人民政府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机构6个,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所有部门由政府统一账务预算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840.5万元,总收入共计1840.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66.53万元,减少3.62%;总支出共计1840.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66.53万元,减少3.62%。主要原因为根据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乡镇财税收取全额上收县级财政管理。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8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53万元,减少3.6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乡镇财税收取全额上收县级财政管理。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级支出1840.5万元,比上年总支出减少了66.53万元,减少3.6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乡镇财税收取全额上收县级财政管理。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收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40.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6.53万元,减少3.4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乡镇财税收取全额上收县级财政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0.5万元,总收入共计1840.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66.53万元,减少3.49%;总支出共计1840.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66.53万元,减少3.49%。主要原因为根据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乡镇财税收取全额上收县级财政管理。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0.5万元,比上年总支出减少了66.53万元,减少3.4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乡镇财税收取全额上收县级财政管理。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收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0.55万元,占27.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81万元,减少6.7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调资减资,压减开支。
(2)公共安全支出12.96万元,占0.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2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公共安全经费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49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相关费用减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6.85万元,占1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万元,增加7.09%,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相关费用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39.41万元,占1.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9万元,增加17.92%,主要原因是采购物资等费用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44.44万元,占0.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3万元,增加177.58%,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城乡社区经费增加。
(7)农林水支出892.39万元,占53.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56万元,下降12.85%,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45.86万元,占2.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7万元,下降6.27%,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资金减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55万元,占1.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4万元,下降36.71%,主要原因是灾害应急事务减少,相关办公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2.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25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年中人员调动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57.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69万元,增长35.46%,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相关费用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资金。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资金。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增加1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一是2辆公务车年限久,车况极差,已达报废年限,油耗高,且今年几次大修,费用大;二是我乡面积大,撂荒地复垦等工作量大,用车、租车费用大,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一是2辆公务车年限久,车况极差,已达报废年限,油耗高,且今年几次大修,费用大;二是我乡面积大,撂荒地复垦等工作量大,用车、租车费用大,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高。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00万元,与上年一致。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本年乡村振兴、耕地管护等工作业务培训增多,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14,171.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基本运转。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5.45万元,增长84.72%,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25002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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