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986M/2021-00024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诸佛乡
  • 成文日期
  • 2021-05-28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诸佛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诸佛乡农村住房保障动态清零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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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佛府发〔2021〕15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诸佛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诸佛乡农村住房保障动态清零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属各部门、科室:

经研究决定,现将《诸佛乡农村住房保障动态清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诸佛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诸佛乡农村住房保障动态清零工作

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现阶段我乡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乡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面上工作基本完成,为务求精准,达到不错一户、不漏一户,每月开展动态排查,即查即改,实现我乡农村住房安全全面保障,如期完成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内容

根据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危房改造客观实际,重点针对困难群体、危房类型、工作短板、问题整改、房屋鉴定挂牌等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实现问题全部清零。

(一)聚焦困难群体,关注临界人群

再次清理排查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情况。一是“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唯一住房安全保障情况;二是一般农户中经济收入处于临界户的唯一住房安全保障情况。通过认真梳理,建立台账,针对问题逐一消化解决。“四类重点对象”住房通过国家住房安全保障有关政策进行解决,一般农户的“临界户”住房安全保障通过县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改“政策解决。

(二)聚焦特殊群体,落实住房保障

在清理排查过程中要高度关注两类情况:一是外出务工户,二是老人住危房户。对具备自建房能力(存款达5万元及以上、有享受型汽车、经商办企业、有财政供养人员等条件之一)的视为住房安全保障,并建好台账和相应的佐证资料备查。对其子女无安全住房、无赡养能力的要予以保障;对其子女有安全住房、有赡养能力的要做好群众工作,让其子女尽赡养义务,搬到子女安全住房中居住或由子女保障其住房安全。对不常在家居住的流动农户(在外租房送孩子上学、季节性外出务工等农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建立台账名册,收集完善经济收入、租房等相关资料。举家外出务工一年、稳定租房6个月及以上且能正常支付房租的视为住房安全保障,对住房安全未保障的要立即实施保障。

(三)聚焦重点房屋,排查清理整改

重点针对农户唯一住房系乱石墙房、土坯房、木瓦房以及年代久远的房屋再次进行排查统计,按照《农村房屋简易鉴定办法》进行鉴定,根据清理排查建立台账,对鉴定把握不准的房屋,报县住建委统一进行鉴定。如经鉴定为危房,群众不具备自建房能力的立即实施整治改造,确保住房安全。

(四)聚焦工作短板,做实做细工作

一是进一步清理排查历年来C级危房改造排危不彻底情况,特别是建卡贫困户等三类重点对象;二是清理排查D级危房改造功能不配套情况,包括水、电、厨、厕。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即查即改。

(五)聚焦房屋鉴定,实现精准挂牌

开展农村房屋鉴定、挂牌工作回头看,对全乡场镇规划区外所有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挂牌进一步核实,对房屋功能进一步识别,务必做到准确无误;对所挂安全等级标识标牌,做到与鉴定档案一致,悬挂规范、信息完整。

(六)聚焦问题整改,实现如期清零

针对历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审计、考核、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核实清理是否完成整改和整改的质量效果,督促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按要求的质量落实整改,实现问题整改清零。

(七)聚焦农村“三改”,改善人居环境

进一步核实清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改”对象,务求精准,锁定目标,乡镇各部门加大统筹力度,及时完成验收工作,协调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开展房前屋后室内的清洁卫生大扫除活动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普遍提升。

三、工作机制

为确保诸佛乡住房保障动态清零工作顺利开展,我乡成立以党委书记刘胜平,政府乡长豆超琼为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职能办公室负责人、各村支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不安全住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组长:段丽霞,成员:肖垭、杨舸、李林、任荣昌。负责双合场村。

第二组:组长:李清,成员:田景文、吴小兰、冯洪文负责红门村。

第三组:组长:金小丁,成员:张维夫、吴桃梅、何文忠负责庙池村。

第四组:组长:刘胜平,成员:聂跃、王敏、王海林、张永红负责治安村。

第五组:组长:谭银龙,成员:陈美、张健波、陈文高负责石化村。

第六组:组长:邵宽,成员:赵华、付光明、张家旭、张红军负责诸佛村。

第七组:组长:邓明斌,成员:杨秀珍、杨山贵、刘小玉、柴维誉负责复兴村。

第八组:组长:豆超琼,成员:冯江涛、付周、左国庆、王昌蒲负责青灵村。

第九组:组长:李兴西,成员:马应良、冉州、罗江生、杨子林负责红岩洞村。

第十组 :组长:张小兵,成员:任正奎、杨于发、杨成全、庹清奎。负责清河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彻底排查整改

住房安全保障还存在薄弱环节。务必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清理排查,直面问题,主动开展问题整改,绝不允许清理排查有死角,绝不允许隐瞒问题不上报,绝不允许问题整改流于形式,绝不允许因住房安全未保障导致漏评错退。

(二)加快推进,务必按时完成

请各组务必对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查漏补缺,发现问题短板,及时整改,严格按照住房保障的要求查漏补缺,及时全面完成整改。

(三)严明纪律,压实责任

住房安全保障是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底线和硬指标,请各组务必彻查问题,彻底整改。如在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流于形式,导致住房安全未保障影响我乡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将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