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986M/2021-0002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诸佛乡
  • 成文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2020年度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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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关于2020年度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彭水农技发〔20212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项目建设业主: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0169号),彭水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彭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彭水县2020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农发〔2020128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彭水县2020年度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突出主导产业、竞争立项、择优扶持的原则,严格执行“业主自愿申报、乡镇审核推荐申报、竞争立项、择优扶持、县级统筹评审、现场核查验收、财政审核拨付”的监管程序。有机结合乡村振兴,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农业科技示范项目。


二、申报对象


县域内从事红薯、蔬菜、中药材、柑橘、水产养殖等产业的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养殖大户等,本次申报数量共5家。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 项目申报单位能够示范展示彭水县农业主推品种、主推技术。


(二)项目申报单位具备对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的基础条件,有较强的项目实施保障。


(三)项目的实施对产业发展有明显示范效应,符合国家环保政策。


(四)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7月—202112月,所申报项目单位及法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申报实施单位必须符合彭水县产业发展准入条件(含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在申报该项目的同一年度内未享受同级财同类政资助补贴,且无在建和未结题的农业科技项目。


四、支持环节


(一)每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自筹资金不能少于申请补助资金的50%


(二)主要用于展示彭水县农业主推品种、主推技术,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种子(鱼种)、农药、肥料、饲料等生产物资购买。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超出补助资金的20%


(三)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接待费、会议费、外出考察差旅费等支出,也不得用于建设或改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等。


五、其他事宜


(一)申报程序


由项目建设业主编制项目申报书并向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和示范带动性,规范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报农技推广中心立项;县级主管部门会同县级相关部门按照竞争立项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全县产业发展状况,择优评审确定项目名单,并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5天无异议后,行文下达项目建设任务计划,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申请县级主管部门验收。


(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216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资料清单:项目申报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报送要求:项目申报时提交申报资料纸质件全套一式四套,同时提交项目资料电子文档。


4.地址: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综合科(原种子公司)


联系人:高素荣  联系电话:78865261


邮 箱 : 576247308@qq.com


  附件:


  1.彭水自治县农业科技示范项目申报书(模板)


  2.诚信承诺书


(此页无正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1623


抄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彭水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    202162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