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345C/2023-00008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走马乡
  • 成文日期
  • 2023-09-06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走马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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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走马乡人民政府为乡级行政机关,下辖8个行政村。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全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开展工作。乡政府积极适应新的职能定位,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努力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管理民主、政务公开、强化服务。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走马乡人民政府设置行政机构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1,15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59.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5.2万元,主要是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1,15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520.8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29.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7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9.92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7.68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33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48.9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5.2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5.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9.49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59.49万元,比2022年减少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23.90 万元,比2022年增加106.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5.59 万元,比2022年减少121.4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扶贫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走马乡人民政府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16.00 万元,比2022年减少0.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22年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及2022年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 6 万元,比2022年减少0.9 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 万元,比2022年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和2022年相同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2022年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及2022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60.98  万元,比上年减少12.91  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过紧日子,减少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未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蔡怡原  (电话:023-788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