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庆 市 民 政 局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 90 元调整为 100 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整标准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 100 元调整为 11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 90 元调整为 100元。
三、调标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标准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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