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666447984A/2026-00002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龙射镇
  • 成文日期
  • 2026-03-09
  • 发布日期
  • 2026-03-09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射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射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9号)、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通知》(渝委农办发〔2021〕33号)、彭水彭水农发〔2025〕10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镇乡村治理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加快推动乡村善治,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新格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重要意义

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基层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农民群众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并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复杂的评比内容具体化,把无形的道德标准有形化。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深入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有利于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持续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推动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在基层落细落地;有利于提高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把每家每户组织起来,实现纷繁复杂村级事务的标准化、具体化,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调度,推动乡村治理积分制落地落实。

二、准确把握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

在组织实施积分制过程中,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把关,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保障积分制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

整合市场、社会等各方面资源把积分制作为“三治”结合建设的有效载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结合起来。

)坚持问题导向

从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入手,发挥积分制思想引领、行为引导作用。   

)坚持群众主体

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各类群众性协商活动,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将积分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方面交由群众商定,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实施,做到策由民选、规由民定、事由民决。

)坚持因地制宜

要结合实际不搞“一刀切”,分级分类试点示范,鼓励基层探索创新,有条不紊推进乡村善治。

三、目标任务

全镇10个村(社区)推行积分制。通过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在积分制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选文明示范户、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等活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和谐、自力更生、爱护环境、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

四、工作内容

积分对象

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范围是全镇所有行政村,积分对象为各行政村常住居民,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本村户籍村民,经村“两委”同意,可参照本村村民参与积分管理。

(二)积分内容

包括乡风文明村规民约人居环境方面推动农村乡村治理的行为规范积分具体内容参考积分制分值指导标准(见附件1

(三)积分评定方式及时间

积分评定由各社区牵头负责,可实行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积分采取村民自主申报与村级统一核计相结合、群众自评互评与干部考评相结合、日常监督和定期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委由驻村干部、村社干部、村民代表组成。根据情况可分若干评分小组分片负责,每组不少于3人,指定小组长1名,具体负责包片内农户积分的评定工作,并对评分结果负责。由镇设置评分指导组,具体指导各评分小组审查参与积分农户资格,逐户建立积分台账,并指导各村(社区)逐户开展现场评分,填写好积分卡。评分时间为每月底,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在次月5日前完成评分工作,并逐户填写好积分卡,做好积分评定情况汇总和上报。

(四)积分公示

每月评分结束后,由各村(社区)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积分台账,于每月10日前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积分情况,同时公示光荣榜和开展评分检查图片资料,接受广大村民监督,各村(社区)可通过微信群、QQ群公示到每家每户,也可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议集中宣布当月积分和累计积分,表扬累计积分多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经各村(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处理并公示。

(五)奖励设置

1.物质奖励

(1)实物兑换

各村(社区)可根据各村村情、民情实际制定,采取积分与物品价值匹配的原则,以积分在积分超市兑换相应物品。由镇领导小组指导各村(社区)按照因地制宜、面积适宜、便于管理的原则,主要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空余用房,建立积分超市用于积分兑换物品。积分超市原则上要做到“六有”,即:有固定场所、有统一招牌、有明码标价、有管理制度、有发放台账、有专人管理。积分兑换物品可通过各级财政补贴、社会捐赠、企业爱心捐助、村集体经济收入列支等方式筹集,以生产生活物资、消费帮扶产品为主(如牙膏、牙刷、肥皂、香皂、洗衣粉、洗衣液、毛巾、大米、菜油等家庭日常用品),确保物品质量合格、满足积分兑换需求。积分超市采购的奖励物品需有正规增值税发票,资金使用必须符合财经管理法规和制度。积分超市的物资筹集、兑换等情况每月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兑换时间

每月20日左右为积分兑换日,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各村组织辖区各村民小组长、群众集中兑换。集中兑换应富有仪式感,可现场通报表扬累计积分多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

(3)积分累计

当月兑换物品后扣除相应积分,但仍需累计全年积分,参与年终评选奖品等次。

(4)积分转存

积分卡中兑换奖品后剩下的积分可以转存至下一期。

(5)年终评比

凭全年累计积分兑换一次奖品,按照常驻户数的20%设置奖励名额,可设置一、二、三等等次奖励,奖品价值由评委会根据当年积分累计情况确定。

2.荣誉激励

在物质奖励的基础上,各村(社区)对评选的“文明示范户”“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等,授予流动红旗或予以挂牌,增强村民荣誉感。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积分交流活动,组织积分较高的群众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故事,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热情,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3.延伸应用

年度累积积分可以纳入村集体经济分红时获得一定量的“积分分红”,同时,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探索拓展积分运用范围,将积分应用范围拓展到支持信贷、养老等服务领域。

(六)经费保障

积分推广经费由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共同解决,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可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社会捐赠资金解决,县财政将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效果统筹资金给予一定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承担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出台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村(社区)要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宣传动员,做到政策家喻户晓,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结合村级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在开展评比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阳光透明,杜绝一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情况发生。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建好农户积分台账,做好积分登记、清算、公示和资料归档工作,充分利用积分制激励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各项工作。

)狠抓工作落实

积分制推广运用实行镇、村两级调度工作机制。镇级层面每月对各村(社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村级层面每月底组织开展积分评定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通报、组织评比、现场推进等方式,积极开展争先创优;要深入总结积分制推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加大宣传力度,并及时报送县乡村振兴局。

)强化结果运用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科室开展督促检查,对各村(社区)推行积分制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加强资金监管。

用于积分超市配套设施和制度建设资金不得超过资金计划的20%,此次项目资金按照每个村7500元的标准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乡村治理积分制评分指导标准

                龙射镇人民政府

                 202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