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687P/2023-0001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善感乡
  • 成文日期
  • 2023-08-31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 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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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府办发〔202377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

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37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彭水自治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31




彭水自治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378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38号)和《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农业农村部科教司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视频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600人,其中,培养经营管理型及农村致富带头人300人(认定人数10人)、培育专业生产型人才150人、技能服务型人才150人。开展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30个。

三、重点任务

紧扣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60%

(一)着力提高生产技术技能。围绕水稻、玉米、油菜、大豆等粮油作物,紧密衔接生产技术技能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开展玉米高产增产技术模式应用、高产优质耐密品种技术技能培训,油菜绿色丰产高效栽培技术、油菜籽产地干燥加工技术培训,实施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紧扣农时,围绕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周期开展培训,突出良种选购及制种、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耕地保护建设等内容。强化在田间地头实践实训,用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提升农民实操水平。围绕落实大食物观,因地制宜开展果菜茶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畜牧养殖培训、动物疫病防治培训。

(二)着力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坚持选育用一体化的育人导向,统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和农民学习需求,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各地主导特色产业分层分类组织培训,重点培育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聚焦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重点围绕品种、农机、农艺、加工、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市场冷链、信贷融资、风险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根据需要开展本区域重点培育对象集中培训,组织优秀学员参加市级培训。倡导运用案例教学法,根据需要组织农民异地学习先进典型。

(三)着力提升农民素质素养。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培训内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领域基础知识。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及重庆市本土教材。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注重培养青年高素质农民和高素质女农民。注重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农村科普工作协同开展。

(四)着力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围绕种植、畜禽和水产养殖、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业机械化生产、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等,重点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加工物流、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经营管理、休闲农业、绿色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源利用与生态农业发展、信息化应用、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等方面培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培训对象。年满16周岁,有一定文化,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大户等。上年度参训学员专业生产型与技能服务型学员,可以在本年度参加本县同一层级不同类型的培训,或参加市级更高层级的培训。但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得超过8%。上一年和本年度已遴选确认的农业经理人不参加本县层级培训。根据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围绕经营管理型及农村致富带头人才、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等培养计划建立培训对象库。

经营管理型及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人数300人,认定人数10人。主要对象为从事农业产业发展的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及骨干人员;以及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村社干部、专干等农村致富带头人。

专业生产型培训人数150人,技能服务型培训人数150人。主要对象为具有劳动能力、有意愿和有基础条件从事农业产业发展,有意愿从事农业产业创业就业的农民;以技术服务于农业生产及加工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企业中的技术工人、服务人员等;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愿意接受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新理念的脱贫户与退捕渔民等。优先选择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转业退伍军人等农业后继者。

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30个。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质素养课程。承担试点的行政村可设置1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培训对象、组织现场培训等工作。

(二)科学选择培训机构。发挥农广校主阵地作用,提升农广校培训组织能力,强化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支撑。注重吸纳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用好科技、教育资源,服务农民综合素质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鼓励农业企业投身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偿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有序引导社会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强化过程监督和质量考核,提升社会机构培训质量。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确定,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库,由县农业农村委在申报建立的培训机构库中,按照各自培训条件能力和以前组织农民培训情况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无序竞争。近两年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和管理不规范的培训机构,2023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

(三)严格实施模块化培训。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以理论培训+现场实践交流+线上教学的模块化教学。培训机构要遵循农业农村部制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规定,坚持为产业发展服务和农民实用的原则,设计培训班课程。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

(四)优化培育形式手段。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训内容,结合农时季节和农民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综合采用课堂教学(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实习实践(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等)、线上培训(通过渝农云手机应用程序等)多种培训形式,优选授课教师和精品教材,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生产主体及涉农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纳入师资队伍,培养用好高素质农民师资。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

(五)严格组织管理。一是坚持培训计划预审制度。在开班前10日内,培训机构自觉将培训方案(含每期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学员人数及名单、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师资安排、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和实训基地等)报县农业农村委审查备案,坚持一班一案。二是选聘优质教师教学。建设专职师资队伍,选聘兼职讲师,培养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共享师资库。支持一区两群对口协同区县(永川、潼南)专家、科技特派团成员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各培训班授课教师原则上从市、县级师资库中选择。同时,加强对入库教师的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对培训教师的教学开展教学绩效和满意度评价,学员满意度低于80%的教师要及时清退,确保培训质量。三是科学组织培训教材。给每个学员配发1套公共教材与专业教材。四是严格培训时间和质量考核。经营管理型培训每期累计培训总学时不得低于128学时,每天8学时(约16天),其中集中培训不得少于104学时,不少于13天(含县外考察实践学习),学员线上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每期累计培训总学时不得低于72学时,每天8学时(约9天),其中集中培训不得少于64学时,不少于8天(含县内外考察实践学习),学员线上学习不少于8学时。对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培训机构发放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五、项目资金及主要用途

(一)资金下达。《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378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38号)明确彭水自治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资金165万元。

(二)培训补助标准。经营管理型及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按人均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的培训,按人均1500元标准进行补助;农民素质素养培训,按人均100元标准进行补助;经营管理型及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后续扶持资金按人均1000元标准执行。

(三)培训资金主要用途。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支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现场观摩、跟踪监测、技能比赛、最佳评选、绩效评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学历提升、后续扶持等与培育工作相关所发生的培训授课费、教材费、资料费、场地和汽车租赁费、教学耗材费、教师和学员食宿费、交通费、学员参观考察实践学习费等,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春耕春管、三夏、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优先委托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承办,实行先培训后支付。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

经营管理型及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后续扶持资金按人均1000元标准计算,合计30万元。主要用于六个方面:一是举办或参加农民致富带富技能大赛、农民运动会、和美乡村篮球大赛(村BA)等;二是春耕春管、三夏、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三是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四是后续指导管理服务支出,包括跟踪培训、能力提升、技术指导和经营管理等服务;五是促进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六是评选表彰最佳高素质农民。

六、组织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发动,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依据培训产业生产节点,及时对接承训机构,协助承训机构制定完善培训方案,做好遴选培训对象、组织人员参训以及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二)强化项目全程监管。根据相关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试行)》,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项目监管,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机构、师资和效果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开展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监测。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迎接农业农村部和重庆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对培育机构质量效果抽查准备工作。

(三)强化资金监管。严格遵守中央、市财政项目资金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所有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24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38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378号)有关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各培训机构除国家专项补助费用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强化培训管理。各培训机构要认真制定每期培训方案,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及时上网填报学员培训信息,规范整理培训档案,完善学员培训信息,准确反映参加培训和发展产业的情况。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日常监管。

(五)强化典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强化工作进度。全力抓好教育培训和经营管理型及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后续服务工作,在20231130日前,全面完成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和建档立卷工作。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2023121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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