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687P/2024-00006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善感乡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善感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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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善感乡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善感乡人民政府为乡级行政机关,下设5个行政村。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全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开展工作。乡政府积极适应新的职能定位,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努力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管理民主、政务公开、强化服务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善感乡人民政府内设10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民政事务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级6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3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4.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9.86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经费拨款减9.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3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72.01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4.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1.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0.0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32.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1.64万元,农林水支出322.0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9.8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4.0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4.1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4.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4.15万元,比2023年减少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55万元。比2023年减少34.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7.6万元,比2023年增加2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等,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9.05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公务接待费0.05万元,比2023年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严控接待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5.16万元,比上年减少50.23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控经费支出管理,过紧日子。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34.1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涛联系方式:023-7847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