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687P/2023-00012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善感乡
  • 成文日期
  • 2023-03-27
  • 发布日期
  • 2023-09-04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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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府办发〔202337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彭水自治县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27

彭水自治县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彭水自治县委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十四五乡村产业“321”工程。2023年围绕乡村产业一主两辅产业发展优势,做精一主即粮油(红薯)产业,扶强两辅即中药材(黄精)、畜牧(生猪)产业,协同推进烤烟、特色经果、畜禽、中蜂、生态渔业等地方特色产业,稳步提升粮油保供产业,持续发展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加快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全年农林牧渔总产值增长9%以上,第一产业(农业)增加值、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1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优化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做好易地搬迁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后续帮扶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通过发展产业、就业创业,促进稳定增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持续开展志智双扶,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统筹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支持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多渠道创业就业。对接落实国家、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支持政策,强化产加销服贯通、农文旅教融通,构建以种养业为基础、农产品加工为重点、商贸物流为引领的乡村产业有机整体。

(二)严格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细化落实严格遏制耕地非农化和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政策措施,加强撂荒地复耕复种,严格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撂荒10亩以上的确定1名市管领导为复耕复种责任人,5—10亩的确定1名乡镇(街道)党政负责同志为复耕复种责任人,确保2023年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0.6万亩。开展耕地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行动,实施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建设管理,充分利用四荒地发展特色经济产业,化解粮经争地的矛盾。

(三)稳定提升保供产业。坚持米袋子党政同责,菜篮子”“肉盘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农业生产首要政治任务,全力保障粮食和油料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2023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20万亩、32万吨以上;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分别保持在25万亩、42万吨以上;油料作物种植面积30万亩(其中油菜23万亩);豆类种植面积8.29万亩;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林下大豆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1.5万亩;生猪出栏60万头以上,猪肉自给率达100%。加强耕地保护、种业振兴、农机装备支撑保障,围绕粮油主产区域积极创建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

(四)提质发展乡村产业。立足区域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条件,优化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围绕乡村产业一主两辅产业发展优势,做精一主即粮油(红薯)产业,扶强两辅即中药材(黄精)、畜牧(生猪)产业,协同推进烤烟、特色经果、畜禽、中蜂、生态渔业等地方特色产业;稳步提升粮油保供产业。2023年种植红薯30万亩,全产业链产值达7亿元以上;在适宜区域种植中药材1万亩,全县在地中药材面积稳定在9万亩以上;种植烤烟6.8万亩,收购烟叶16.3万担,实现烟农收入2.8亿元以上;新增和改造特色经果林5.75万亩;出栏肉牛6万头、山羊8万只、家禽300万羽,出栏肉兔11万只、肉鹅30万只,中蜂保有量10万群,实现畜牧业总产值22亿元。

(五)加快推进二三产业融合。坚持以基地建设为基础,强化“接二连三”长效发展机制,持续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凸显乡村产业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价值,拓展农文旅融合。持续推进摩围山、新田、岩东等3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郁山红薯产业强镇建设。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以农业园区、城市郊区、高速路口、景区周边、乌江郁江沿岸为重点,持续升级打造乡村旅游4条精品路线,配套建设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成县级及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3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认真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及乡村旅游节赛活动。

(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引进和培育相结合,加大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提升乡村产业领头羊示范引领效应。突出农民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有基础、有意愿和有能力的农户发展适度规模产业经营。支持村社干部、乡村能人、返乡创业青年、退伍军人等领办创办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诚实守信、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参与实施化肥农药增效行动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利用其技术、资源、信息、市场等优势,引领带动特色高效产业发展。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市县级龙头企业,对申报成功或监测成功的龙头企业给予政策及奖励支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组建集农业研发、育种、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体验等环节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山东、永川、潼南等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和信誉度好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落户彭水,引领带动地方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龙头企业3家以上,累计达30家以上,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 20 家以上、家庭农场 3 家以上。

(七)优化完善乡村产业体系。抓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建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产销对接,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鼓励和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贮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和营销,提升农产品市场价值,完善农产品冷链贮藏,预防农产品市场滞销。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引导农业企业、食品企业统一技术标准,抱团发展精深加工,培育原料基地+中央厨房+物流配送(餐饮门店、商超销售)以及中央厨房+餐饮门店(连锁店、社区网点、终端客户)等模式。支持企业抱团成立技术、标准、信息共享的产业发展协会,统一产业生产标准和产销模式,开展产学研用联合攻关,积极打造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创新联合体。依托保家工业园,发展食品、调味品、特色农产品等加工,扩大精深加工规模,打造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积极培育市县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15家,新增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0.3万立方米以上,累计建成仓储保鲜冷链设施3.4万立方米以上,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11亿元以上。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粮油、蔬菜、中药材、畜禽、调味品、水果等特色产业品牌,加快构建具有彭水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培育行动和品质工程,新增一村一品示范村9个以上,累计达35个以上;新增两品一标农产品品牌 5 个以上,累计达94个以上。积极培育壮大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提供耕种收、日常管护、疫病防控、产品加工及销售等多元化、多层次、低成本的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八)拓展完善利益联结。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契约式、分红式、股权式等有效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广大农户(含脱贫户和监测户)共同发展。积极推广资产收益、土地流转、资金入股、房屋联营、务工就业、产品代销、生产托管、租赁经营等八种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情况监测,将政策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有效挂钩,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支持鼓励在家有劳动力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发展到户增收产业。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充分利用产业带动、资源开发、服务创收、租赁经营、项目拉动等方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推进三变改革,选择具备条件的乡镇和村社全域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扩面,全县试点扩面达到21%,累计试点村社达到61个;有序推进三社融合发展。不断拓展和完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广利益分配与产业发展、生产劳动、经营管理等相结合。完善产业后续管护机制,强化长效产业的后期管护,有效确保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九)突出重点示范引领。坚持 优质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发展、协调发展理念,重点突出岩东-鹿角-新田-善感、绍庆阿依河沿线、靛水-润溪、保家-郁山、太原-三义、汉葭下塘-大树等六线六片“1+3+8+2”市、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及示范建设,加快推进一区两带四园发展,优化布局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扎实推进乡镇(街道)亮点工程、特色工程,多措并举推进全县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十)配套完善基础设施。重点围绕主要产业基地、特色产业示范区和示范带,支持配套完善产业路、农业用水、农产品加工、冷链储存等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全年建设高标准农田3万亩,集中连片推动农田宜机化改造,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乡村产业发展能力和效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大耕地建设力度,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十一)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持续开展长江水域十年禁渔行动和农业重大灾情防控。严控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依法查处农村宅基地违规建房行为。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完成农产品例行监测500个、监督抽查105个,强化农产品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扎实开展植物检疫技术及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有害生物普查、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铲除。全力做好春秋两季动物强制免疫、动物疫情监测与预警、人畜共患病防控和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动物调运监管及动物产地检疫与屠宰检疫,强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确保上市畜禽产品安全。推进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对红薯、烤烟、中药材产业的种苗研发、绿色种植、产地初加工、农业机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订单收购、产品销售等环节,及生态畜牧业、生态渔业的规范化养殖、疫病防控、环保治污配套、屠宰加工等环节,经申报核准,按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扶持。支持从事粮油、蔬菜、烤烟、中药材、茶叶等保供给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的适度规模种植农户及经营主体,对种子种苗、肥料、病虫害防治等环节,经申报核准,根据农资投入标准按以奖代补方式补助扶持。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主要产业基地、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区域内的产业路、灌溉设施、产品农加工、冷链物流、仓储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持加工企业新建或购买农产品清洗、分级、包装、腌制、储藏、保鲜、烘干、切割等设施设备;支持乡村旅游重点发展区域建设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配套环保治污设施、生态停车场、采摘体验及休闲观光基础设施。按乡镇(街道)申报,县级综合评审择优下达项目建设计划。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业主(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由县属国有平台公司为业主实施)实施的全额投资类基础设施,形成固定资产划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三)支持经营主体带动。支持诚实守信、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完善产业链条。重点支持优质高效品种推广运用、优良品种繁育基地建设、发展产地初加工和产品精深加工及环保治污设施配套、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应用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及标准化生产技术、产业基地规范化管理能力提升、促进产品销售、完善生产基地基础设施等环节。支持乡村旅游重点发展区域餐饮住宿设施等。支持涉农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在彭开展产学研试点示范建设及技术推广等。支持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推销特色农产品,发展壮大地方农特产品收购、加工和销售。经农业经营主体竞争申报乡镇(街道)审核推介县级综合评审择优下达项目计划,按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项目扶持。

(四)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对品牌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对新评为国家级、市级、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通过监测合格的国家级、市级、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2023年度内新获批和复查换证认证的绿色农产品每个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有机农产品每个分别奖励5万元、1.5万元,地理标志农产品每个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同一产品获得多个认证按最高标准奖励,不得重复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名牌农产品称号、国家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全国名特优新目录农产品称号、市级名牌农产品称号、市级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五)支持改革创新发展。加大村级集体发展资金支持力度,2023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采取竞争立项方式择优安排到村。充分利用产业带动、资源开发、服务创收、租赁经营、项目拉动等方式,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农村三变改革专项资金,试点推进村按每村20万元的标准建立改革试点专项资金,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支撑服务体系,用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力量,鼓励和支持校地、院地合作,聘请或招募资深农业专家定期或驻点专题指导和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充实和完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和科技支撑。

(六)强化金融支持服务。引导发展乡村产业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承贷金融资金,继续用好小额信贷、富民贷渝快助农贷等各项惠民金融支持政策,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加强与银行、农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金融部门合作,切实抓好乡村产业项目策划,积极向金融部门推荐项目,争取金融部门对乡村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进一步建立完善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制度。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持续推动主要农业产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降低各类经营主体及农户产业发展风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县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乡村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培训和项目审批、监管、验收及资金拨付等工作。同时做好乡村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收集,加强工作协调、工作会商,及时研究解决乡村产业发展工作的问题。组建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做好产业发展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把产业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强化统筹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产业发展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要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强资金筹措,保障乡村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加强资金、项目的监管和工作指导。要加强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库建设,分类建立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库。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及项目实施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绩效。

(三)强化服务保障。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充分利用专题培训、现场指导服务、以会代训、田间课堂等形式,广泛开展产业技术培训工作,加强产业技术指导与服务。优化完善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技术咨询服务、产业引领、农产品销售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产业专家组作用,加强产业项目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区域适应性等咨询论证服务和风险评估,有效降低和防范产业风险。要加强春耕备耕、生产发展、田间管理和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工作,抓实农业安全和农业执法。

(四)强化考核督导。将乡村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级各部门要在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产业发展工作的督促指导,对产业发展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县财政局要加强对产业发展资金的跟踪督导检查,半年开展一次产业发展资金使用重点检查,年底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切实防止产业扶持资金浪费损失,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用出成效。

附件:彭水自治县2023年产业振兴工作任务责任清单


附件

彭水自治县2023年产业振兴工作任务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要点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一)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优化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后续帮扶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

县发展改革委

县农业农村委

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通过发展产业、就业创业,促进稳定增收。

县乡村振兴局

县人力社保局

县农业农村委

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持续开展志智双扶,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县乡村振兴局

县民政局

统筹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支持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多渠道创业就业。

县农业农村委

县人力社保局

县畜牧发展中心

对接落实国家、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支持政策,强化产加销服贯通、农文旅教融通,构建以种养业为基础、农产品加工为重点、商贸物流为引领的乡村产业有机整体。

县乡村振兴局

县农业农村委

县商务委

县文化旅游委

县畜牧发展中心

(二)

严格遏制耕地非农化和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细化落实严格遏制耕地非农化和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政策措施,加强撂荒地复耕复种,严格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

撂荒10亩以上的确定1名市管领导为复耕复种责任人,5—10亩的确定1名乡镇(街道)党政负责同志为复耕复种责任人,确保2023年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0.6万亩。

县农业农村委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开展耕地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行动,实施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把具备条件的撂荒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

县农业农村委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寰富公司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县农业农村委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地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建设管理,充分利用四荒地发展特色经济产业,化解粮经争地的矛盾。

县农业农村委

县发展改革委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

稳定提升保供产业

坚持米袋子党政同责,菜篮子”“肉盘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农业生产首要政治任务,全力保障粮食和油料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2023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局万亩、32万吨以上;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分别保持在25万亩、42万吨以上;油料作物种植面积和产量保持在23万亩、2.9万吨以上;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林下大豆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1.5万亩;生猪出栏60万头以上,猪肉自给率达100%。加强耕地保护、种业振兴、农机装备支撑保障,围绕粮油主产区域积极创建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

县发展改革委

县农业农村委

县商务委

县畜牧发展中心

(四)

提质发展乡村产业

立足区域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条件,优化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围绕乡村产业一主两辅产业发展优势,做强一主即粮油(红薯)产业,扶优两辅即中药材(黄精)、畜牧(生猪)产业,协同推进烤烟、特色经果、畜禽、中蜂养殖、生态渔业等地方特色产业;稳步提升粮油保供产业。

2023年种植红薯30万亩,全产业链产值达7亿元以上;在适宜区域种植中药材1万亩,全县在地中药材面积稳定在9万亩以上;种植烤烟6.8万亩,收购烟叶16.3万担,实现烟农收入2.8亿元以上;新发展特色经果林0.5万亩;出栏肉牛6万头、山羊8万只、家禽300万羽,出栏肉兔11万只、肉鹅30万只,中蜂保有量10万群,实现畜牧业总产值22亿元。

县农业农村委

县林业局

县畜牧发展中心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

加快推进二三产业融合

坚持以基地建设为基础,强化接二连三长效发展机制,持续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凸显乡村产业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价值,拓展农文旅融合。

持续推进摩围山、新田、岩东等3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郁山红薯产业强镇建设。

县农业农村委

县发展改革委

县商务委

县乡村振兴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以农业园区、城市郊区、高速路口、景区周边、乌江郁江沿岸为重点,持续升级打造乡村旅游4条精品路线,配套建设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成县级及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3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认真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及乡村旅游节赛活动。

县农业农村委

县文化旅游委

县乡村振兴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坚持引进和培育相结合,加大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提升乡村产业领头羊示范引领效应。

鼓励和支持有基础、有意愿和有能力的农户发展适度规模产业经营。支持支持村社干部、乡村能人、返乡创业青年、退伍军人等领办创办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诚实守信、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参与实施化肥农药增效行动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利用其技术、资源、信息、市场等优势,引领带动特色高效产业发展。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市县级龙头企业,对申报成功或监测成功的龙头企业给予政策及奖励支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组建集农业研发、育种、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体验等环节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山东、永川、潼南等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和信誉度好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落户彭水,引领带动地方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龙头企业3家以上,累计达30家以上,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以上、家庭农场3家以上。

县农业农村委

县发展改革委

县商务委

县市场监管局

县乡村振兴局

县供销合作社

(七)

优化完善乡村产业体系

抓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建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产销对接,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鼓励和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贮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和营销,提升农产品市场价值,完善农产品冷链贮藏,预防农产品市场滞销。

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引导农业企业、食品企业统一技术标准,抱团发展精深加工。支持企业抱团成立技术、标准、信息共享的产业发展协会,统一产业生产标准和产销模式,开展产学研用联合攻关,积极打造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创新联合体。

县农业农村委

县经济信息委

县商务委

县供销合作社

依托保家工业园,发展食品、调味品、特色农产品等加工,扩大精深加工规模,打造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积极培育市县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15家,新增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0.3万立方米以上,累计建成仓储保鲜冷链设施3.4万立方米以上,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11亿元以上。

县经济信息委

县农业农村委

县郁江示范带管委会

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粮油、蔬菜、中药材、畜禽、调味品、水果等特色产业品牌,加快构建具有彭水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体系。

县农业农村委

县市场监管局

县供销合作社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培育行动和品质工程,新增一村一品示范村9个以上,累计达35个以上;新增两品一标农产品品牌5个以上,累计达94个以上。

县农业农村委

县市场监管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积极培育壮大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提供耕种收、日常管护、疫病防控、产品加工及销售等多元化、多层次、低成本的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县农业农村委

县供销合作社

(八)

拓展完善利益联结

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契约式、分红式、股权式等有效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广大农户(含脱贫户和监测户)共同发展。

加强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情况监测,将政策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有效挂钩,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县农业农村委

县乡村振兴局

支持鼓励在家有劳动力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发展到户增收产业。

县农业农村委

县乡村振兴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充分利用产业带动、资源开发、服务创收、租赁经营、项目拉动等方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推进三变改革,选择具备条件的乡镇和村社全域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扩面,全县试点扩面达到21%,累计试点村社达到61个;有序推进三社融合发展。

县委组织部

县供销合作社

县农业农村委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不断拓展和完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广利益分配与产业发展、生产劳动、经营管理等相结合。完善产业后续管护机制,强化长效产业的后期管护,有效确保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县农业农村委

县乡村振兴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

突出重点示范引领

坚持优质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发展、协调发展理念,突出重点示范引领。

重点突出岩东-鹿角-新田-善感、绍庆阿依河沿线、靛水-润溪、保家-郁山、太原-三义、汉葭下塘-大树等六线六片“1+3+8+2”市、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及示范建设,加快推进一区两带四园发展,优化布局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扎实推进乡镇(街道)亮点工程、特色工程,多措并举推进全县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县委农办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委政法委

县发展改革委

县人力社保局

县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

县农业农村委

县乡村振兴局

(十)

配套完善基础设施

重点围绕主要产业基地、特色产业示范区和示范带,支持配套完善产业路、农业用水、农产品加工、冷链储存等基础设施建设。

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全年建设高标准农田3万亩,集中连片推动农田宜机化改造,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乡村产业发展能力和效果。

县农业农村委

县水利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寰富公司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大耕地建设力度,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农业农村委

(十一)

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持续开展长江水域十年禁渔行动和农业重大灾情防控。严控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依法查处农村宅基地违规建房行为。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产品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扎实开展植物检疫技术及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有害生物普查、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铲除。全力做好春秋两季动物强制免疫、动物疫情监测与预警、人畜共患病防控和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动物调运监管及动物产地检疫与屠宰检疫,强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确保上市畜禽产品安全。推进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

持续开展长江水域十年禁渔行动和农业重大灾情防控。

县农业农村委

县公安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严控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依法查处农村宅基地违规建房行为。

县农业农村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县农业农村委

县生态环境局

县供销合作社

县畜牧发展中心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产品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县农业农村委

县市场监管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建立健全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扎实开展植物检疫技术及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有害生物普查、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铲除。全力做好春秋两季动物强制免疫、动物疫情监测与预警、人畜共患病防控和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动物调运监管及动物产地检疫与屠宰检疫,强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确保上市畜禽产品安全。

县农业农村委

县卫生健康委

县畜牧发展中心

推进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

县农业农村委

县供销合作社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