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朗溪乡2024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领导小组的通知
乡属各部门、各村民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有效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产财产的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朗溪乡2024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小组,现将领导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兴军 政府乡长
副组长:冉 雄 副乡长 武装部长
成 员:罗 坤 乡人大主席
彭国平 乡党委副书记
李绍银 乡纪委书记
赵绪堂 乡政法书记
宋廷友 副乡长
陈 云 乡组织委员
各村支部书记、乡属单位负责人、乡各职能办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办,由李永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