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281E/2023-0000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朗溪乡
  • 成文日期
  • 2022-10-05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朗溪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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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部门组成

根据《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委办发〔2019〕21号)《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镇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彭水委办发〔2019〕91号)文件,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7个,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设置事业机构6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257.95万元,支出总计1257.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87万元、增长24.91%,主要原因是脱贫项目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25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87万元,增长24.91%,主要原因是脱贫项目增加,所以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7.9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25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87万元,增长24.91%,主要原因是脱贫项目增加,进而导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90.70万元,占62.86%;项目支出467.25万元,占37.1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7.9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0.87万元,增长24.91%。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增加,从而导致收入和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87万元,增长24.91%。主要原因是脱贫项目增加,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18万元,增长39.04%。主要原因是脱贫项目增加,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87万元,增长24.91%。主要原因是脱贫项目增加,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18万元,增长39.04%。主要原因是脱贫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28万元,占36.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5万元,增长6.2%。

(2)公共安全支出10.48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8万元,增长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9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万元,下降22.78%。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3.05万元,占12.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万元,增长1.1%。

(5)卫生健康支出31.9万元,占2.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6万元,增长28.42%。

(6)城乡社区支出7.98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16%。

(7)农林水支出509.22万元,占40.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4万元,增长149.84%。

(8)住房保障支出49.4万元,占3.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6万元,增长15.04%。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74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2.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07万元,下降6.7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规范性津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公用经费19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1万元,减少8.3%。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广告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费、其他商品服务支持。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1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车辆维修费及燃料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4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算了2020年本部分脱贫攻坚国家后评估业务接待费,从而导致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主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主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及公务车其他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万元,减少11.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燃料费和维修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4万元,增加2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燃料费和维修费增加。

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导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减少9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培训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广告费、劳务费、行政人员的车补和电话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8万元,增加13.9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从而导致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未开展绩效管理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杨恩红  023-7841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