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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009153281E/2026-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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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水县朗溪乡
  • 成文日期
  • 2026-06-08
  • 发布日期
  • 2026-06-08
  • 标题
  •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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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彭水自治县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

                              20251125

彭水自治县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乡村振兴

规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重庆市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各项工作有序落地,全力确保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落地见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2027年底,粮食生产能力6.68亿斤,耕地保有122.7万亩,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5%,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速1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比例50%,第一产业增加值48.2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为2,乡村旅游目的地年接待游客605万人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2%,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达11.5%,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覆盖率为100%,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生资格的人员比例达38.7%,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达到130个,农村公益性墓地服务村(社)覆盖率达50%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2.22: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万元,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2.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1.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三个一起抓”,着力提升重点产粮乡镇(街道)生产能力,全县稳定播种粮食120万亩,产量保持在33.4万吨以上深入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和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严格落实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落实“菜篮子”长负责制,种植蔬菜25万亩以上出栏生猪稳定在60万头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发展改革委

2.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条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占用统管”“先储后用”和“三位一体”保护等制度,保持耕地数量总体稳定,确保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分别保持在121.4万亩、86.24万亩以上。迭代实施千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行动,把资金投向、建设重点聚焦到田内,以粮食产能提升为重点,集中连片规划、整村整镇推进。推动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进一步健全高标准农田选址、建设、监管、验收制度,压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主体管护责任。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高标准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山地冷水鱼养殖基地,推进一批生猪家禽养殖设施改造升级。强化设施农业产业链配套建设,加强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及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完善粮油产后减损烘干设施。完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防疫体系,构建精准高效智慧农业气象监测预警服务机制。加快农业机械更新和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

(二)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持续抓好脱贫人口的监测帮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延续、优化、调整现有帮扶政策,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有序推动帮扶政策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转换。强化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帮扶。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实施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工程,让更多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并分享产业发展带来的收益。完善对口帮扶合作机制,持续深化鲁渝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市域区县对口协同发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帮扶模式和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

(三)依山就势发展壮大生态特色农业

4.完善“土特产”培育体系。“县级布局产业集聚区、(街道)发展特色制造业、村级配套建设原料基地联动发展格局。优化“一主两辅两传统”农业产业布局,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彭水红薯生猪、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扩量、提质、增效。以粮油、肉蛋、果蔬茶、火锅食材、中药材等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为重点,开发培育新型食品,积极打造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深入落实“头羊计划”,引育一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链主企业,支持企业升规入统,培育市县级龙头企业55家以上。实施爆品培育计划,打造彭水晶丝苕粉、彭水蜂蜜、彭水白茶等爆品爆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市场监管局

5.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生态康养、农耕体验、文化创意等新业态,持续打造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5条,开展乡村旅游系列活动推动全县农文旅有机融合发展。推进农村消费升级,深入推进商业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农村商贸设施,建设提升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和农村新型便民商店。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积极推广“邮运通”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商务委、县交通运输委

6.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三年行动。深入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保护收购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联结方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发展改革委

(四)构建高素质人才支撑体系

7.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完善乡村培训机制,壮大乡村职业经理人队伍。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推进专家服务基地、县级专家工作站,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通过建设科技小院等形式,推动涉农教育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计划”、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项目,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发展壮大农村公共服务人才队伍。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基层成长等计划。健全乡村建设工匠、巴渝传统工匠培训制度,完善“三师一家”设计下乡激励机制。深入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强化涉农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农民综合素质提升行动,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不低于300名。开展多样化、特色化培训教育,加强农村数字人才、电商人才培育。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

8.健全乡村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各类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支持和引导返乡人员、退役军人、退休专家等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进一步健全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继续开展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分级分类评价机制,深化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加强乡村人才职业技能评价,持续做好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采集、统计与分类评价。强化人才服务,做好各类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社保等方面服务保障工作,将有意愿返乡创业就业的人员纳入各类涉农培训范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着力彰显农耕文化魅力

9.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农村群众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规定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选树宣传活动,深化“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开展“春风满巴渝”社会风气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程,深化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加强农村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持续整治陈规陋习,扎实开展高额彩礼、“无事酒”、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治理,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多村多组规划村民集中安葬点,有效引导和规范村民集中安葬,完善村规民约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反对封建迷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委、县司法局、县民政局

10.丰富乡村文化生活。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戏曲进乡村”“乡村”“农民运动会”等文化惠民活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文化礼堂、乡村戏台、文化驿站等功能空间,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优化完善农家书屋布局和功能。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探索建立群众文艺团队培育引导机制和文化指导员制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委)

1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持续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推进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办好农民丰收节、踩花山节、乡村村晚。加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支持力度,建设非遗工坊、传承所和传承点。传承创新本土特色文化(苗族文化、盐丹文化、黔中文化、红色文化和乌江文化),丰富红色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

(六)促进乡村发展绿色低碳

12.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一体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污染防治攻坚战减少畜禽臭气排放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全面预防水土流失,加快坡耕地水土流失和岩溶石漠化综合治理。全面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减少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量,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鼓励增施有机肥,降低农作物化肥施用强度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分阶段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并实现全覆盖,大力实施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区内人为活动全面落实林长制,全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62%以上。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常态化推进河“清四乱”,精准实施“一河一策”,加快建设幸福河湖。深入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持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及风险评估,严格外来物种引入、调运的审批和管控,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13.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争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健全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有序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善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机制。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推动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有偿使用与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森林、水流、耕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保护补偿,合理确定补偿范围和标准。开展乡村生态产品经营开发,加强具有彭水特色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提升生态产品溢价。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生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委

(七)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14.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乡村智治善治水平。深化“头雁领航·强村富民”工程,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优化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域推进村居清廉建设,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完善党务、村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县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经常入户走访制度,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干部力量向基层充实,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渠道。强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及乡镇社会工作服务,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便民服务体系。完善“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综合治理路径,推广“三事分办”“积分制”“清单制”等有效治理方式。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农业农村委

15.高水平建设平安乡村。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彭水实践,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完善信息共享、协同解决机制全力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持续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源头防治、多元化解,不断提升风险预警和化解水平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防范遏制“村霸”、家族宗教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特别是侵害女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打击整治农村赌博,筑牢农村禁毒防线,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开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处置邪教、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加强乡村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农村交通道路、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民族宗教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妇联

(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6.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守城镇开发边界。顺应人口变化趋势,统筹乡村全面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和美乡村建设行动,优化细化镇村体系布局,迭代完善村庄规划分类管理机制。统筹优化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着力构建形成以县城为枢纽、镇为节点、村为基底的发展格局,持续增强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和带动能力。责任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住房城乡建委

17.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推动农村交通设施建设,科学制定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推动城镇路网向农村延伸拓展,推进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等项目实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

持续提升农村水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加强骨干管网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供水网络,因地制宜推进集中供水规模化和小型供水规范化。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确保水质安全。

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有序推进城市燃气管网向有条件的村覆盖,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经济便利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加强网源规划建设衔接,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探索推行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式,鼓励公共充换电设施延伸至农村。

健全农房安全常态化排查机制,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建设一批现代宜居农房。加快农房管理数字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有序推进农房规划、用地、建设、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改革。

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能力,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全力打造“渝农大脑”,加快推进农地“一张图”、农信“一本账”、农事“一张网”、农品“一码通”建设探索推行“产业大脑+未来农场”新模式,推进涉农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加强乡村数字惠民服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

18.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以“源头管控、系统治理、资源循环”为核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地形地貌与聚居特点,推广联户共建化粪池、联村集中处理站、村镇一体管网输送等差异化模式,将户厕粪污纳入污水治理体系统筹处置,同步削减污染负荷与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遵循“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实施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以人口集中水源保护区周边村社为重点,有序推进污水设施分类整改和管网建设。优先推广建设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积极推广污水资源化利用。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推行简便易行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有效路径。

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夏秋冬”四季战役,分重点、分步骤有序推进“五清理一活动”,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放,整治残垣断壁、空中杂乱线缆。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住房城乡建委

19.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基础教育教共体改革,统筹优质资源精准投放农村地区,整体提升城乡学校优质发展水平。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加大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持续提升县疾控中心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能力建设,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完善农村公共健身设施,切实提高利用效率。

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加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引导养老服务资源向居家社区下沉,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合理安排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盘活利用闲置设施用于社区服务,有序推动现有设施“一室多用”。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及困境儿童等关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

(九)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20.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小县大城”,培育高品质县城市商圈,加快老旧小区、老化管网改造,全面提升县城功能品质和综合承载能力。深入推进“强镇带村”,着力培育一批专业功能镇,增强小城镇服务乡村、带动周边能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供应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21.持续深化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混合经营等多样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提高集体经济收入和带动农民增收能力。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机制,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规模。

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提高“标准地”使用效益,强化全过程监管。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

22.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机制。健全承包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完善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政策。

健全完善农村产权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按规定健全县乡村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培育引进农村市场交易主体,探索建立农村资源资产价格发现、价值实现等机制。进一步完善集体收益分配权权能,探索开展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贷款业务。盘活农村闲置资产,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规定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推动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强化乡村发展用地保障,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落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政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统筹安排农业农村发展用地。稳妥有序开展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4.健全乡村发展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精准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重点涉农产业链的金融供给完善农业再保险和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扩大“三农”领域信用贷款规模。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准入和负面清单制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金融监管局、县工商联

  附件:乡村振兴重大工程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1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