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长生镇人民政府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社区、行政村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 发展镇和村级经济,管理本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本镇、村级经济发展。
3. 按照职责范围,做好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 指导和帮助辖区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及村(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自身作用。
5. 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卫生、旅游等工作。
6.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的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7. 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做好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来信来访、综合治理、防灾救灾等工作。
8. 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做好人大、纪检、统战、政协、武装、群团机构等工作。
9.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长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根据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长生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彭水委编发〔2024〕69号。长生镇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职数按相关法规配备,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长生镇事业编制17名。即:5个下属事业单位。长生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3名;长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4名;长生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名;长生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长生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 124577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5775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5年减少6807000元,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城镇管理经费、城市社区干部报酬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和工作。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 1245775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12457758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1226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70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3700元,卫生健康支出379260元,城乡社区支出842200元,农林水支出1924508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2268元,住房保障支出486106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14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57758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57758元,比2025年减少6807000元。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城镇管理经费、城市社区干部报酬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和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元,长生镇人民政府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92000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000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保障运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50730元,比上年增24000元,主要原因为按政策规定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457758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田仁松
联系方式::023-7846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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