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468D/2023-00007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长生镇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标题
  • 长生镇2023年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长生镇2023年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

2023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市委“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结合生态振兴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乡村生态治理取得积极进展。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工程,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建立镇村管理规划“一张图”,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二)农村人居环境获得明显提升。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有序推进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完成3个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维修工程,基本实现自然村(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

(三)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

(四)乡村生态示范创建有序推进。围绕“1+3+8+2”和“六线六片”有序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示范创建。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1.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完成历史遗留和政策关闭矿山生态修复。

2. 全面推进林长制。巩固提升林长制责任体系,继续推进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3. 开展“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积极实施营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

4. 深入实施以森林覆盖率为指标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横向生态补偿交易,总结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经验。

5. 深化落实河长制。持续推进郁江首批示范河流工程项目建设,完成示范河流创建验收。

6. 大力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以小流域为单位,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7.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保护黑叶猴、林麝、崖柏、银杉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原生境。

8. 持续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编制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9. 推广“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鼓励优先开发森林碳汇、风电、光伏等自愿减排项目,通过“碳惠通”平台为自愿减排项目的开发方及业主方提供引导、信息登记、交易信息管理、信息共享等便捷服务。

(二)促进农业绿色健康发展

10.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以改善水、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探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和污染治理绩效评估,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联动机制。

11.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因地制宜持续推广化肥农药重点减量技术,加大宣传培训,以果菜茶生产(示范)基地和优势(产)地为重点,开展有机肥示范推广和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试点。

12.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日常指导与监管,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

13. 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细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措施,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导,确保养殖水产尾水资源化、综合化、利用化。严厉打击未经处理水产养殖尾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14.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持续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台账管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15. 持续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实现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16. 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

17. 全面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深入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加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强化联防联控,提高智能化监管水平,确保江河水面禁得住、管得好。

18. 加强“三线一单”管控。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对特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乡村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环评的指导服务,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加快建设。

19. 加强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督促督导,激发生态资源优势。继续组织实施好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彭水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及早完工发挥效益。

(三)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 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善群众生活质量。

21. 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6%。

22.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管。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实行“月巡查、季检查”机制。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的现场检查,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1次检查,常态化开展保护区巡查工作。

23. 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建设。

24. 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千村宜居”计划。

25. 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服务。鼓励农村住房设计体现地域、民族和乡土特色,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引导农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

26. 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抓好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简化审批程序。

27. 配合做好“五清理一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巩固提升市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引导“以城市带农村”推进全域卫生创建工作,提升卫生乡镇覆盖率,建立健全卫生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县级日常监管力度。

(四)提升环境污染监测监管能力

28. 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开展重点监控村庄和一般监控村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探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智慧监测试点。持续开展市级农田地膜残留定点监测,不断提升监测能力和监测效果。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乡村振兴办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推进镇乡村生态振兴的实施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相关行业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建立起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行业办公室要建立督导机制,建立乡村生态振兴台账,每季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各行业办公室,落实县级部门配套政策,采取“四单六定”方式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有序推动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强化资金保障。镇财政办、乡村振兴办、相关行业办公室要用好用活国家、市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积极向县财政争取中央、市级财政支持,加大现有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健全多元乡村生态振兴投入机制,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