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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水县龙溪镇
  • 成文日期
  • 2022-10-08
  • 发布日期
  •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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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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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保值增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1年彭水县龙溪镇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5,离退休人员11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龙溪镇人民政府下设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民政与社区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1年总收入为2175.33万元,全年总支出2175.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79万元,增幅为9.0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

2021年总收入为2175.33万元,全年总收入2175.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79万元,增加9.0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5.3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217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79万元,增加9.0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66.87万元,占44.4%;项目支出1208.46万元,占58.6%

4.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度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80.6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0.79万元,增加9.0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79万元,增加9.0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46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79万元,增加9.0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8.03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度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99万元,占28.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4万元,增加2.81%,主要原因是开展脱贫攻坚业务较多,保运转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18.66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4万元,增加,3.62%,主要用于辖区网格员和红袖标义务巡逻队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9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6.67万元,占11.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民政人员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32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6)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7)农林水支出1078.18万元,占49.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37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支出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59.25万元,占6%,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68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2021年洪水灾害救灾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6.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26万元,减少15.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抚恤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绩效、福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差旅费等。公用经费353.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24万元,增加35.2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及差旅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9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本年支出9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8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的大额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终决算支出7.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7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降低。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终决算支出7.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7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降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下村开展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公务接待严格把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水电费、燃气费、食堂用餐费用、办公楼维修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7万元,增加16.63%,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二)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万元,减少8.1%,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外出培训人数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2辆车全部用于应急保障。我单位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必须公开内容)

2021年本部门(单位)无项目支出,因此未开展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344501


附件:龙溪镇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