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10月26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中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调度会精神,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巩固拓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果。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彭水住建发〔2022〕140号)文件要求,现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回头看”排查
一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动态新增危房;
二查建新未拆旧,“新旧两头住”的情况;
三查“老人住危房”的情况;
四查其他住房未保障的情况。如:多年外出突然返家住房未保障情况;劳教释放人员住房未保障情况;投亲靠友因产生矛盾出现住房未保障情况;重组家庭破裂导致住房未保障情况等。
各村(社区)对农村住房未保障和各种居住危房问题的排查务必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全力落实“过硬性”整改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各村(社区)要通过组织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上来,结合到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去,落实到农村住房安全突出问题整改中去。要充分认识考核评估的重要性和农村住房不安全问题的严重性,把各种农村住房安全未保障问题和居住危房问题的整改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二要严格压实责任抓整改。各村(社区)要建立最严格责任体系和最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住房安全未保障和居住危房问题的整改落实。支部书记要亲自抓,村(社区)干部要具体抓,每个问题都必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问题整改,切实保障农户的居住安全。
三要细化工作措施抓整改。各村(社区)对排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分门别类,逐个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一户一案”进行整改落实。重难点问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于农户住房安全未保障问题,立即上报镇建管办核实情况,符合农村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并且农户有改造意愿的,按程序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做好临时过渡保障;不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督促农户自行保障其住房安全。对于农户居住危房的问题,要“因户施策”进行整改。属于危房应拆未拆,且拆除条件成熟的危房必须立即拆除;属于应拆未拆,拆除条件暂时不成熟的危房必须全部封存(做好警示标志),一栋不留。对于“新旧两头住”“老人住危房”等疑难问题,要研究制定强硬措施,深入细致,不厌其烦地让农户搬出危房,然后消除生活痕迹,封存危房。
三、整改情况“按要求”报送
(一)申报危房改造要求:
1.必须是唯一住房;
2.必须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必须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各村(社区)对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政策规定的农村住房未保障情况,此次必须做到应报尽报,逾期不报的,今后不再受理农村住房不安全改造申请,如再出现类似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突发事故除外)。
(二)各村(社区)开展“回头看”排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于2022年11月20日以前形成书面报告并由支部书记签字、盖章报送我镇建管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