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791U/2023-0000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棣棠乡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发布日期
  • 2023-03-22
  • 标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农村乱占耕地推进办发〔2023〕2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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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工作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相关工作的通知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2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外业抽查均发现重庆市部分区县仍然存在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个别区县问题较为严重。为进一步做好遏制新增工作,坚决落实专项整治“零容忍“要求,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保护耕地红线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重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法律法规政策底线和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各相关单位要把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作为重点任务、当务之急,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切实保护耕地。

二、加强巡查管控,快速消除新增问题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好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组织村社干部、土地协管员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巡查日志,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在建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消除违法建筑,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对于制止和消除无效的,属于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住宅的,及时报告县农业农村委;属于其他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及时报告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早消除”。

三、严格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新增台账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台账,于每月15日前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处理情况明细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1454233034@qq.com)报送至县推进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理情况明细表



彭水自治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推进工作组办公室(代章)

202332


(联系人:赵世燕;联系电话:78848817

附件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处理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位置(精确到村民小组)

违法当事人名称

动工时间

总占地面积(亩)

房屋建筑面积

其中耕地面积(亩)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亩)

处置整改方式

是否整改到位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

查处部门名称

查处情况

最新整改进度

问题类别(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产业类)

备注

是否全部拆除方式整改

是否部分拆除部分完善手续方式整改

是否完善手续方式整改

是否已立案

是否已结案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报送日期:










































彭水自治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工作组办公室20233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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