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791U/2026-00002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棣棠乡
  • 成文日期
  • 2026-03-16
  • 发布日期
  • 2026-03-16
  • 标题
  •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整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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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整改实施方案

根据彭水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的监察建议书》(彭水监〔2026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突出问题整改,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县监委指出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突出问题整改,通过整改堵塞漏洞、强化监管、完善制度、提升效益,有效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

(一)民主决策程序严重虚化。查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收益分配等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是否存在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提供了空间等情况。

(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混乱方面,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虚假列支、报账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是否存在账户多头开设、财务信息不公开等问题;特别是是否存在将集体资金违规存入私人账户、公私不分,极易导致资金被挤占、挪用的情况。

(三)资产资源监管存在盲区。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等是否存在底数不清、登记不全、管理不善的情况,是否存在资产台账不完善,未形成规范清产核资报表,或清产核资报表填报、“三资”平台录入数据存在漏报、瞒报等问题;是否存在资产台账未按要求归档管理等问题;是否存在资产流转交易未进入指定交易平台,土地流转审核备案制度未落实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资源出租、入股相关收益未及时收回,租金或承包金定价过低等问题。导致出现资产闲置、收益流失,甚至被违规处置的情况。查部分资金投入是否存在监管盲区的情况,主要是产业发展资金、地票资金、“三变”改革资金等管理、使用是否严格按程序、用途要求,资产形成是否移交登记、有效监管、发挥效益等。

(四)内控监督机制严重缺失。查乡镇(街道)对村级“三资”委托代理监管是否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审核监督乏力的情况;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存在作用发挥不充分,内部监督形同虚设的情况;对村会计、出纳、项目具体经办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风险防控和履职行为监管是否存在缺乏有效制约的情况。

(五)制度建设和警示教育不深入。查现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原则性要求多,具体操作指引和刚性约束少的情况;是否存在对村干部的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不足,缺乏针对性、震慑性,没有真正触及思想灵魂的情况,导致出现村干部规矩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的现象。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要求,迅速启动(320日前)

1.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业和农村改革促进科(农经站),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汇总。

2.研究出台实施方案。专班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学习研究县监委监察建议书文件精神,针对指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于310日前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方法步骤,并报县纪委备案。

3.召开动员部署会议。320日前召开全县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320-5月底)

1.开展清产核资“回头看”。在抓好2025年清产核资年报的基础上,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村(社区)集体“三资”进行全面盘点,对资金、资产、资源、合同、债权债务等进行“拉网式”清查。重点核查资产是否应登尽登、资源是否被侵占、合同是否合规、收益是否应收尽收;重点清查集体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支出手续是否合规完备、项目建设是否经过民主决策程序、资产资源处置是否合规透明、财务公开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要尽可能完整准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推行运用“渝农资产智管”数智系统。督促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渝农资产智管”系统建账记账,实现资金收支线上审批、资产资源线上登记,利用大数据手段进行动态监管和预警。严格落实“三级”签字背书。全面推行“村账委托乡代理”制度。

(三)强化自查,建立台账,对照整改(31-12月底)

1.加强对标自查排查。各乡镇(街道)、村(社)要对照整治重点,自查存在问题,突出重点问题涉及重点村及重点人员涉及重点村,逐级逐村(社)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形成闭环销号清零。

2.要结合抓好专项整治、专项审计等存量问题整改。对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未整改销号的存量问题,对在村(社)“两委”换届之际开展的村(社)干部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中指出的问题,要一并抓好整改,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3.开展全面专门审计。申请解决专项资金,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全县各涉农村(社)的资金、资产、资源、合同、债权债务开展全面审计,形成问题审计报告和问题台账,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典型案例按规定公开通报。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长期坚持)

1.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彭水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细化实化资金审批、资产处置、资源发包、工程建设管理等流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 财务、合同、债务、项目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落实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

2.强化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利用村务公开栏、微信群等渠道,定期公开“三资”管理情况,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成立专项整改工作专班,各乡镇(街道)同步组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具体工作有领导抓,具体事项有人干。各村(社区)按要求应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分阶段有步骤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绩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同

由县农业农村委牵头,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协同推进,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照专项整改要求,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农业农村委:牵头组织实施专项整改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

纪委监委:依法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对失职失责行为实施问责;

财政局、审计局: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开展专项审计监督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

在专项整改过程中,严格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实行重点蹲点指导工作机制,对专项整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乏力,成效不明显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对隐瞒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蹲点指导。

(四)加强警示教育

各乡镇(街道)分层分类开展“深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案说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为专项整改工作开展营造依法依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多种载体,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

(五)压实监管责任

1.压实县级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由县农业农村委牵头,财政,审计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审计。全面推行“村账委托乡代理”制度,运用大数据平台加强“三资”运行监测预警。对全县村集体流动资金实行线上监管,对异常支付进行实时预警和拦截

2.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切实承担起对村级“三资”的日常监管职责。试行乡镇干部包村指导,定期核账机制。完善“三资”管理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定期核账”,支出凭证“多人联审”制度,严禁财务印章,票据由一人保管。

3.激活村级内部监督力量:指导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职,将“三资”监管作为核心任务,明确监督清单。探索建立由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乡镇驻村干部共同参与的财务集中会审制度,推动监督下沉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