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791U/2020-00016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棣棠乡
  • 成文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 标题
  • 关于开展2020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政策送上门服务活动的通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政策送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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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政策送上门服务活动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312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政策送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98号)转发给你们,各乡镇(街道)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迅速组织实施,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限内简化流程实施免申即享,促进贫困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政策实现应享尽享。同时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各乡镇(街道)要迅速组织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村居干部,主动联系所在村(居)委会的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核实情况,收集银行卡号,填写《2020年跨区域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对接服务表》(见附件),帮其申报交通补贴。

二是对能提供票据且符合政策规定的贫困劳动力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对能提供票据但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按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发放交通补贴(票价以报销时网上查询出发地至就业地票价为报销依据);

三是对不能提供票据的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帮扶责任人要主动对接本人后,按照县外市内就业50元、市外就业100元的标准报销一次性定额补贴。

四是实行日报制度,各乡镇(街道)于每日下午4点前将帮扶责任人核实签字并经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核实盖章后的《2020年跨区域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对接服务表》等相关资料通过QQ62075322等方式传县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丹(13908276875)、刘娟(13452234128、李霖秋(13648271227

特此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1114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0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

交通补贴政策送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加大贫困劳动力帮扶力度,促进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岗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金秋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2号)“探索推行就业政策‘免申即享’”的要求,拟202011月至12月底开展2020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政策送上门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111日至1231日。

二、服务对象

2020年度在市内区(县)外、市外就业的我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

三、活动内容

(一)简化补贴流程,推行“免申即享”。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活动期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政策申请制调整为主动服务制。由帮扶责任人主动对接贫困劳动力,核实就业信息,收集相关材料,核定补贴金额,填写《2020年跨区域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对接服务表》并签字,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别审核盖章,经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复核、公示后将补贴发放至贫困劳动力本人银行账户。

(二)放宽补贴条件,促进“应享尽享”。活动期间,针对贫困劳动力提供交通票据困难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申报条件,对符合以下情况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发放2020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

1.能提供票据的贫困劳动力

对票据形式不作限制,可为实体票、订票单、行程单、电子票、订单截图等,能体现乘车人信息和路线即可。

中转乘车、起点站(终点站)非就业地(户籍地)的,乘车线路符合常理即可。

乘坐飞机、轮船等非政策规定交通工具,金额未超出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的,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金额超出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的,按照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折算报销(两地间无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

2.不能提供票据的贫困劳动力

2020年疫情期间各区县(自治县)包车包机送出务工的,凭区县(自治县)包车包机实名制台账,按照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两地间无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发放返程交通补贴。

2020年已报销去程票据但现暂未返程的,凭各区县(自治县)交通补贴实名制台账,按照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两地间无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发放返程交通补贴。

通过组队包车、租车、自驾、搭乘顺风车、搭乘私家车等方式自行出行的,凭出行凭证(如租车合约、顺风车订单记录、高速公路收据等),按照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发放补贴(两地间无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未保留凭证的,可填写自行乘车出行情况说明,由贫困劳动力本人和帮扶责任人分别签字,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别盖章。

票据遗失的,填写交通工具票据遗失情况说明,说明乘车日期、交通工具类型、乘车线路和票价,由贫困劳动力本人和帮扶责任人分别签字,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别盖章。补贴金额不得高于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两地间无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确保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落实落地。要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主动对接贫困劳动力,进行再发动、再服务,做到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确实了解政策,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确实享受政策。

(二)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根据本区县(自治县)贫困劳动力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确保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应享尽享”。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就发〔202021号)规定执行。

附件:12020年跨区域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对接服务表

2.自行乘车出行情况说明

3.交通工具票据遗失情况说明

附件1

2020年跨区域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对接服务表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

就业区域

市内:区县(自治县)

市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

就业时间及单位

2020月至月在(用人单位)就业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补贴金额


重承诺:经对接本人,核实以上情况属实,符合2020年跨区域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条件,并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帮扶责任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帮扶责任人单位:

村(居)委会意见(盖章)

乡镇(街道)政府意见(盖章)

附件2

自行乘车出行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姓名)(身份证号)2020日通过组队包车租车自驾搭乘顺风车搭乘私家车其他(地点)前往(返回)(地点)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说明。

2020

贫困人员(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帮扶责任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帮扶责任人单位:

村(居)委会(盖章):

乡镇(街道)政府(盖章):

备注:说明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必须包含贫困人员身份信息、出行日期、出行方式和出行线路。

附件3

交通工具票据遗失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姓名)(身份证号),于2020日乘坐(交通工具)(地点)前往(返回)(地点),票价(大小写)元。

票据不慎遗失,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说明。

2020

贫困人员(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帮扶责任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帮扶责任人单位:

村(居)委会(盖章):

乡镇(街道)政府(盖章):

备注:说明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必须包含贫困人员身份信息、乘车日期、乘车线路、交通工具类型和票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0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

交通补贴政策送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促进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岗就业,结合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出行方式灵活多样和提供交通票据困难的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政策送上门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0年当年到市内区(县)外、市外就业的我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

二、补贴标准

(一)能提供票据的贫困劳动力

按贫困劳动力往返城市间乘坐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公交长途汽车的票据票价据实补贴,每人享受一次往返补贴。

对票据形式不作限制,可为实体票、订票单、行程单、电子票、订单截图等,能体现乘车人信息和路线即可。

中转乘车、起点站(终点站)非就业地(户籍地)的,乘车线路符合常理即可。

乘坐飞机、轮船等非政策规定交通工具,金额未超出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的,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金额超出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的,按照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折算报销(两地间无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

(二)不能提供票据的贫困劳动力

确因票据遗失或疫情期间灵活出行无法提供票据的,按照区(县)外市内就业50元、市外就业100元的标准报销一次性定额补贴。

三、补贴时间

20201231日前

四、补贴程序

(一)申报

推行“免申即享”,由帮扶责任人主动对接贫困劳动力,核实就业信息,收集相关票据材料,核定补贴金额,填写《2020年跨区域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对接服务表》并签字,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别审核盖章。

(二)复核

乡镇(街道)收集汇总申请材料后,送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复核,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公示。

(三)拨付

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报财政部门将补贴发放至贫困劳动力本人银行卡。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要把握好政策口径,主动对接服务贫困劳动力,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引导鼓励贫困劳动力按照往返城市间交通票据据实报销。要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抓紧时间收集贫困劳动力补贴材料,确保2020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尽快落实到位。

附件:2020年跨区域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对接服务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011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跨区域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

对接服务表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

就业区域

市内:区县(自治县)

市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

就业时间及单位

2020月至月在(用人单位)就业

开户银行


本人银行卡号


补贴金额


重承诺:经对接本人,核实以上情况属实,符合2020年跨区域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条件,并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帮扶责任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帮扶责任人单位:

村(居)委会(盖章)

乡镇(街道)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