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林发〔2023〕84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国有林场:
近年来,我县野生动物保护总体向好,但是部分农村和偏远地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仍有存在。为强化野生动物管理,有效保护野动动物及其栖息地,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划定了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了禁猎期,请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遵照执行。
一、禁猎区的划定
我县茂云山自然保护区和七跃山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为野生动物禁猎区。自然保护区范围详见附表。
二、禁猎期的确定
在禁猎区内,全年都为禁猎期。在禁猎区外,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和9月1日至11月30日为禁猎期。
三、禁猎工具的规定
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气枪、地枪、毒药、爆炸物、排铳、铁铗、地弓、粘网、滚笼、犬捕、鹰抓、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挖洞、陷阱、网捕、捣毁巢穴等方法猎捕。因特殊需要使用猎套、鸟网、陷阱捕捉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法律责任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禁止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猎捕及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在禁猎区、禁猎期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从2023年9月14日起执行,原彭水林发〔2019〕45号文件同时作废。
附件: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区范围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区范围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涉及村(社区) |
备注 |
1 |
汉葭街道 |
兴和村、长溪村、白溪社区、青龙社区、大树村、双坪村、下塘社区、麻油社区、土塘社区、易家坝村、北斗村、长滩社区、柏杨村、亭子村、芦渡湖社区、沙沱社区 |
|
2 |
绍庆街道 |
过江村、天台村、阿依河社区、白云社区、坝竹村、镇南村、弹子社区 |
|
3 |
靛水街道 |
大厂坝村、火石社区、天井村、五湖社区、肖坝村、桂花村、文武社区、古文村、前进村、朝阳社区、长岩村、长沟村、张家坝社区 |
|
4 |
保家镇 |
溪口村、大河坝村、三江村、清水村、龙河村、羊头铺社区、大堂村 |
|
5 |
高谷镇 |
共和村、群峰村、陈家社区、兴隆村、铜鼓村、狮子社区、庞溪村、大青村 |
|
6 |
桑柘镇 |
李家社区、鹿箐村、大青村、白龙村 |
|
7 |
鹿角镇 |
鹿角居委、王家村、红专村 |
|
8 |
黄家镇 |
香楠村、金池村、新家村、光辉村、漆红村、先锋社区、鹿井村、燕子村、白沙河村、刘家坪村 |
|
9 |
普子镇 |
双桥社区、新坪村、四合庄村、沙坝村、普子坝社区、凤凰村、大龙桥村、桐泉村 |
|
10 |
龙射镇 |
胜利社区、大地村、沿河村、东方村、钟山村、葡萄村、白果村、凉风村、银木村、永和村 |
|
11 |
万足镇 |
万足社区、小河社区、爱国村、廖家村 |
|
12 |
平安镇 |
平安社区、大竹村、长坪村、杨坪村、鹿坪村、楼房村 |
|
13 |
长生镇 |
长生社区、龙汇社区 |
|
14 |
新田镇 |
大黄村、坨园村、庹家村、泉沟村、团结社区、红旗村、马峰社区、东山村、干河村、民主村、新田社区、石龙村、任家村、河门村 |
|
15 |
岩东乡 |
岍山村、河坝村、堰塘村、下坝村 |
|
16 |
鹿鸣乡 |
双枫村、龙田村、万年村、红岩村 |
|
17 |
棣棠乡 |
牌楼村、黄泥村、四坪村、四合村 |
|
18 |
太原镇 |
花园村、麒麟社区、高桥村、区阳村 |
|
19 |
乔梓乡 |
高龙村 |
|
20 |
双龙乡 |
马岭村、龟池村、小坪村 |
|
21 |
石盘乡 |
石新村、香树村 |
|
22 |
大垭乡 |
大垭村、冬瓜村、木蜡村、龙龟村 |
|
23 |
润溪乡 |
岩角村、凉水村、莲花村、麻池村、肖家村、干溪村、白果村、樱桃村 |
|
24 |
朗溪乡 |
朗溪村、大堡村、马头村、思南村、田湾村 |
|
25 |
龙塘乡 |
黄金村、石院村、石园村、白金村、双星村、桃园村、双龙村、桃子村 |
|
抄送: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