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塘乡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强化公共服务。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监察等行政管理职责。配合搞好辖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做好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
2.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置、民族宗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配合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应急、防汛、防震、抢险、人防、房管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3.发展农业产业,搞好三农服务。负责辖区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等工作。
4.优化发展环境。配合搞好辖区产业规划制定,为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良好服务。配合搞好辖区劳动监察、文化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参与城市管理,配合做好市政建设、社区规划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单位等活动,提供辖区有关统计数据。
5.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龙塘乡人民政府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机构6个,分别为:龙塘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龙塘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龙塘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龙塘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龙塘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龙塘乡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所有部门由政府统一账务预算核算。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龙塘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龙塘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龙塘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龙塘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龙塘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龙塘乡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所有部门由政府统一账务预算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705.59万元,支出总计1705.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9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70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9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5.5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705.5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4.39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69.93万元,占62.73%;项目支出635.66万元,占37.27%。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不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5.5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39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9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1.4万元,增长66.53%。主要原因是项目较年初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9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1.4万元,增长66.53%。主要原因是项目较年初预算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2万元,占27.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77万元,增长18.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调标支出增加等。
(2)公共安全支出14.52万元,占0.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相关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32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8万元,减少8.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减少等。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9.9万元,占9.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1万元,增长6.5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调标,社保费用增加等。
(5)卫生健康支出31.57万元,占1.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XX%,主要原因是社保支出增加等。
(6)城乡社区支出34.79万元,占2.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减少3.17%,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缩减,支出减少。
(7)农林水支出915.57万元,占53.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6.13万元,增长177.92%,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内项目。
(8)住房保障支出36.73万元,占2.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6万元,减少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5.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7万元,减少1.9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绩效、福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公用经费21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9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1万元,下降28.37%,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0.1%,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运行、维修、保养、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万元,下降26.78%,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8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水电费、燃气费、食堂费用、办公楼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立 023-784170002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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