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257X/2021-00014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龙塘乡
  • 成文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日期
  • 2021-07-25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转发《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及就业数据质量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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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转发《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及就业数据质量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现将《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及就业数据质量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迎接市上专项督查相关工作作如下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

(一)做好查漏补缺。乡镇(街道)要根据对标督查内容及时认真做好查漏补缺。一是查是否有非贫困户进入岗位,年龄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重残人员(一、二级残疾)或实际失去劳动能力人员进入岗位;是否有外出务工人员进入岗位;是否有一户多岗和一人多岗的现象。有以上现象的要及时换人补岗。二是查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程序是否规范,合同是否签订,管理、考勤、考核制度是否落实,岗位补贴是否按时足额发放。有以上情况的要及时补齐相关资料备查,未按时足额发放岗位补贴的要在716日前足额发放。

(二)数据收集汇总。附表14由县级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本部门开发安置的公益性岗位(县水利局同时负责收集汇总原扶贫领域开发的河道、水库、堰渠管理员岗位),各乡镇(街道)分别报送各主管部门,部门汇总后于716下班17:30前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

二、就业数据质量

请各乡镇(街道)以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外出务工系统数据为基数,按照市内就业2个月以上、市外就业3个以上的口径,核查是否存在已就业未录入系统或已录入系统未就业的情况,要在716日前准确更新、完善系统数据(包括就业人员、就业时间、就业地点、联系电话等),但不得出现数据大幅波动的情况。对就近就地就业的要做好宣传解释,不能因为电话访问未外出就代替未就业

720日后,我局将会同县级相关部门以现场检查和电话抽查的方式,就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和就业数据质量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乡村振兴年度考核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及就业数据质量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此页无正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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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伟洪,联系电话:13996909296,邮箱:4983889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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