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民宗委函〔2021〕19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协助做好2021年“才俊工程”项目资助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拾遗补缺资助我县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大学生上学,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关于实施“才俊工程”项
目2021年资助计划的函》(渝民促会函[2021]5号)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才俊
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告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资助政策以外,2021年考取全日制大学一本以上的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大学
生,包括村、城镇经济收入相当于当地同类低收入家庭,因病、因灾等原因致困家
庭。
二、资助名额
25名
三、资助标准
2021年资助的困难家庭大学生,按照每生一次性5000元的标准资助。
四、申请时限
申请时间截至2021年8月20日
五、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县民族宗教委申请——所在地民族工作部门审核——当地权威媒体公
示5个工作日——送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办公室审定——报市民族宗教委备
案——向社会公开。
请及时宣传,通知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报才俊工程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并对辖区内申报人员的信息进行认真甄别和审查,于8月28日前将申请资料纸质件
一式两份统一交到我委,地址:县城两江桥行政大楼三楼340办公室,联系人:冉
波,联系电话:13452269345。
附件:才俊工程资助申请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宗委
2021年6月22日
 
 
 
抄
 
 送:县教委、彭水中学、彭水一中、彭水民族中学
彭
 水自治县民宗委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少数民族青年
才俊成长工程专项基金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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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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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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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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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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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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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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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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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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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录取时间及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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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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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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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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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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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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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职业  | 
 年龄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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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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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居)委会签署困难证明(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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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街道)签署困难证明(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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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自治县民族工作部门初核意见(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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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审定意见(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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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①本表一式二份,县民族工作部门留存1份,送市促进会 1份; ②考生身份证、家庭户口本、高校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学生本人银行账号等复印件及困难家庭证明原件作为要件连同本表及县民族工作部门汇总表一并送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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