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257X/2022-0002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龙塘乡
  • 成文日期
  • 2022-09-05
  • 发布日期
  • 2022-09-05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府办发〔2022〕99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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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府办发〔202299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强化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226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决定从2022年起将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标准调15000/人,一次性搬迁补助为2000/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11













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7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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