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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00915003XY/2021-00001
  • 主题分类
  • 惠民利民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1-17
  • 发布日期
  • 2021-01-17
  • 标题
  • 关于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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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247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以构建农业和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为关键,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功能,培育新型业态,引导产业集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增值。

(二)发展目标。2020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基本构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显著提高,农产品市场体系基本健全,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例提高到0.25以上。打造5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积极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建设,打造20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接待游客300万人次,实现收入5亿元以上。

二、实现路径

)推进种养结构优化。因地制宜布局农业产业发展,加强畜禽养殖适养区、限养区、禁养区管理,坚持以地定畜、种养结合,优化畜牧产业布局。发展种养生态循环农业,加强新技术的引进与示范推广,提高生猪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条,实现“种植、养猪”并举、“经济、生态”双赢。抓好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快区域性农业布局发展,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创意农业和高科技农业。重点发展红薯、烤烟、畜牧、经济林、中药材、高山蔬菜、特色粮油、水产养殖等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建立粮食产销合作平台,健全粮食产销协作机制。

)加快畅通产销渠道。加快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产品储藏、保鲜、烘干、精选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初加工,推进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引导加工企业向产业核心区、产业园区和加工基地聚集,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强化新技术、新设备、大数据、智能化等在农产品加工中的应用,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鼓励开发新产品。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培育壮大县域内农产品加工营销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并利用好城镇农贸市场,对接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农村电商快递物流配送网络,推进行政村快递物流网络覆盖,打造现代物流体系。围绕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套建设冷链设施、分拣包装设施等,畅通鲜活农产品流通渠道。

)推进农旅融合发展。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深入推进特色旅游乡镇、特色旅游村建设试点,大力发展集观光、游览、品尝、采摘、休闲、度假于一体的“农旅融合”新业态,把发展生态旅游与振兴乡村结合起来,把田园风光、秀美乡村变成聚宝盆。

)深化农业与服务业融合。探索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产业,加快培育以耕、种、防、收为主的多环节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生活服务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发展现代物业。加强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改造建设20个以上乡镇基层社(分社),培育建设基层社示范社5个以上,完善农村综合服务社功能,将基层社培育成为参与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主体。

)加大农业与文化融合力度。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因地制宜推进民族民俗文化发展行动、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农耕文化体验基地建设。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研究,着力推动乡村文化与旅游、农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开展乡村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和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镇室内固定放映厅、综合档案室建设。引导农民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

)促进农业与信息化紧密融合。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创新农村电商发展模式,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扶贫公共服务、配套政策、网货供应、物流配送、质量标准、产品溯源、人才培养等体系,培育壮大“世界苗乡、彭水赶场”电子商务平台和本土电商经营主体,形成村村有电子商务的发展局面。整合农业、扶贫、旅游、商务信息资源,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实现电子商务企业、农户、产品、交易、售后服务等数据信息管理一体化。拓展网上农贸市场、休闲娱乐旅游等电子商务,构建网上购物、在线支付、物流仓储、快递配送等农村电商服务体系。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统筹推进城乡商贸网络体系建设,加快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提高配送效率。

三、重点任务

)打造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全产业链。坚持全产业链谋划产业发展,推动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科学配置围绕优势资源和衔接规划发展目标。按要求分产业制定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实施方案,打造1个以上县级支柱产业、培育4个以上知名品牌、20家左右龙头企业。做优做大红薯、烤烟、畜牧、中药材、特色经济林、特色粮油、高山蔬菜等产业,建设重庆优质烟叶生产大县,积极打造中华蜜蜂之乡,大力支持因地制宜围绕中药材、经济林等发展多品种、小规模、精品化特色产业,着力构建“一村一品”“一县一业”。

)培育壮大产业融合主体。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强化扶持引导,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逐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试点,探索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统筹使用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集中建设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支持建立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和农户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入园创业就业等方式,参与建设、分享收益。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股权化改革,推行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资产收益分配等带动扶贫模式,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模式。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形成稳定购销关系。鼓励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开展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动产业聚集发展,根据全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目标任务,明确各地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布局区域。围绕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动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研机构、科研骨干等进园区。各乡镇(街道)结合区域实际,培育发展乡镇(街道)1-2个骨干产业、村级1-2个特色产业,推行产业集中、区域聚集、经营集约的发展模式,推动形成现有主导、乡有骨干、村有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支持整村、整乡镇连片发展产业,加快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带、产业集群和产业集聚功能区。

)强化农产品品牌培育。突出重点发展品牌农业,建立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现代农业新格局,大幅度增加品牌经济总量。培育我县自有区域公用品牌,支持有实力主体创建产品品牌,加强品牌推介,不断提升彭水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加强对“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的扶持,强化认证产品后续监管。完善县乡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对政策性农业担保贴息、农业保险保费补助的支持力度。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和运营。完善“一事一议”奖补机制,将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优先安排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或管护。完善项目管理政策,深化涉农项目建设“放管服”,对点多面广、财政补助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林水利项目,需要受益对象投劳投资、不需要专业队伍施工的,按有关规定可不强制实行招投标,按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进度拨款等方式加强管理;需招标的涉农基建投资项目,不再进行招标限价财政评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推动落实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调联动,引导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等创新金融服务,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确保涉农贷款稳定持续增长。完善和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基本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加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机制,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实施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工程,创建培育农业“星创天地”、农民创业园等载体,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推进“产学研推”一体化,加强对生物育种、智能农业、机械装备、加工技术、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成果的推广,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建立完善农业技术工程研究平台及产业化应用平台,开展农业技术引进转化推广应用。健全重点特色产业链创新团队。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完善农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激励机制,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

)大力发展融合型扶贫产业。支持贫困乡镇(街道)发展有资源优势的特色产业,促进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积极推进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引领产业绿色、持续、高效发展,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大力推行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资产收益分配等带动扶贫模式,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充分利用东西协作、圈翼帮扶、市级集团帮扶资金,改善贫困村和贫困地区基础条件和居住环境,加快扶贫产业发展,增强贫困片区的发展后劲。加快贫困村增收产业培育,对贫困村实行定向扶持。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鼓励贫困村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联办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带动贫困村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更多分享收益,努力提高收入水平。支持贫困山区群众发展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沟域经济。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参与高山旅游地产、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庄、民宿酒店等服务。

)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围绕农村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设和投融资机制,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编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方案,创建一批示范乡镇(园区)、示范村和示范龙头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组织保障

)加强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细化实化有关政策措施,建立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辖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分析和评估和推进。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要加强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统筹协调,负责宏观政策制定和日常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合力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对在乡村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按照国家要求对从事乡村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就业创业等综合社会体系建设、通过资格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承包受让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优化产业融合服务。推动信息化和彭水新型城镇化、旅游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脱贫精准化深度融合,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积极创新利用基于移动互联的农技推广服务云平台,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信息化服务手段推广农业技术,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着力提高技术到位率。加大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农业科研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健全特色效益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围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坚持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建立健全农业各产业、各链条的产业技术体系,为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保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