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302Y/2024-00001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芦塘乡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芦塘乡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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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芦塘乡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乡镇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乡镇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二)单位构成

芦塘乡政府单位内设10个机构处室,分别是人大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挂牌)、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在应急办公室挂牌)。下属6 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文化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66.6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6.6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收入较2023年减少79.81万元,主要是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运行经费拨款减少27.5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经费拨款减少17.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21.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6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377.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4.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4.9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3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4.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9.8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36.1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79.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05.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6.0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66.6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6.64万元,比2023年减少7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7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5.88万元主要原因是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运行经费拨款减少27.5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经费拨款减少17.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21.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174.94万元,比2023年增加26.0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等,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重点工作。

芦塘乡人民政府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10 .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2023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9.37万元,比上年减少73.78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保障机关基本运转。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无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无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74.94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辆,均为执勤执法用车。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夏路阳联系方式:023-78435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