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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0091534768/2026-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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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乔梓乡
  • 成文日期
  • 2026-03-23
  • 发布日期
  • 2026-03-23
  • 标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乡残疾人两项补贴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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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梓府发〔2026〕21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乔梓乡人民政府

于进一步加强我残疾人两项补贴

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

为切实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精准落实民生保障政策,防范补贴资金错发、漏发、冒领等问题,根据上级民政、财政、残联部门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就加强全残疾人两项补贴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宣传,确保应知尽知

各村要通过入户走访、村务公开栏、微信群、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领条件、补贴标准、办理流程及资格注销情形,确保辖区内残疾人及监护人全面知晓政策。对新办证残疾人、新纳入低保对象要逐一开展政策提醒,做好宣传记录留存备查;坚持自愿申请原则,对明确放弃申领的残疾人,及时留存相关佐证材料,不得强制纳入补贴范围,残疾人后续重新申请的,要及时受理并从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二、严格资格审核,把好准入关口

生服务办公室要协同做好补贴申请初审工作,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低保证明等材料进行严格核查,确保信息真实、要件齐全。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补贴范围,从源头保障补贴发放精准性。

三、健全动态管理,落实精准复核

建立“月度比对、季度核查、年度全员复核”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补贴对象“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1. 每月开展数据比对,生服务办公室比对补贴对象低保资格、经济状况变化情况,比对残疾人证迁出、过期、冻结、注销、等级变更等信息,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停发程序

2. 每季度开展实地核查,各村对辖区内高龄、独居、重度残疾等特殊补贴对象,至少开展1次入户走访,通过人脸识别、现场核实等方式确认生存状态,建立《补贴对象动态跟踪台账》

3. 每年开展全员集中复核,联合公安、卫健、司法等部门,比对人口死亡、户籍迁移、监狱服刑等数据,对所有在册补贴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复核结果及时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各村发现补贴对象出现死亡、户籍迁出、退出低保、残疾证失效、在监服刑、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等注销情形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信息,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上报,里及时办理停发手续;对紧急情形可先电话报备,3个工作日内补齐书面材料。

四、规范资金监管,保障发放到位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生服务办公室要每月及时核对补贴发放名单、金额,确保系统数据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至残疾人账户。严格落实资金拨付材料留存制度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对虚报、隐瞒、伪造材料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补贴并依法追缴违规领取资金。

五、明确履职责任,强化监督问责

1. 各村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排查、信息上报的第一责任主体,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人负责补贴工作,做好日常排查、信息核实和政策服务

2. 乡民生服务办公室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加强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村补贴工作专项督查

3. 建立考核与问责机制,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村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扎实、排查及时、上报准确的予以表扬;对未履行排查义务、迟报漏报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补贴错发、冒领的,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报问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各村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这项民生实事办细、办实、办好。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乔梓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