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四批 2026年7月11日)
日期: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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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四批   202671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彭水电2026071001

龙塘乡双龙村7组居民反映高标准农田建水池,将土地挖成水池,又未完全完工,造成土地变成荒地,未复垦不能耕种。投诉人要求对土地进行复垦。

龙塘乡

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经核实,龙塘乡人民政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拟在该乡双龙村7组村民卢某农田中修建水池。因附近没有水源,项目业主单位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在完成场平后停工,但未对村民土地作复耕复土。

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督促项目业主方对村民土地进行复耕复土。

1.龙塘乡人民政府已与村民卢某沟通,项目施工方于7月13日到现场开展整改,已完成复耕复土,达到耕种条件。

2.龙塘乡人民政府对全乡其他高标准农田建设点位进行排查,坚决杜绝类似“建而不管,挖而不复”的情况。

已办结

2

彭水电2026071002

走马乡洪家村2组(贾谷坪)群众反映官家萤石矿山,本是地下开采,现在是开采民山,造成山上生态破坏,树木被毁坏。

走马乡

林业生态环保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官家萤石矿山实为重庆市蓝宝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1月1日下发《关于停止开采活动的通知》(彭水规资〔2024〕110号)已将其关停。2026年7月8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走马乡人民政府赴矿区现场核查,矿区范围内无生产开采设施设备,未发现施工作业人员,未发现违规侵占、开采民山的行为。现场已完成复绿,未发现生态破坏、树木被毁情况。7月13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再次现场复核,现场与7月8日核查情况一致。

不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常态化开展关闭矿山的巡查复核。

1.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于7月13日现场核查,未发现生态破坏、树木被毁情况。

2.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将常态化开展巡查复核,长效规范矿山管理秩序,严防生态破坏、违规作业问题发生。

已办结

3

彭水电2026071003

群众反映彭水县保家镇工业园区内重庆盘盘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麻将厂)厂区周围环境污染:废水乱排,生产产品车间环境脏乱。

保家镇

行业废水

经核实,重庆盘盘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相关手续齐全,以氨基膜为原材料,生产塑料制品(麻将);其污水处理工艺为生产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后进入废水循环池进行再利用,废渣经过压滤机收集进行再利用。7月11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厂区外有大量的白色石粉,厂内生产车间压滤机上附着少量白色粉尘,其原因为近期压滤机布袋破损。生产车间废水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但部分生活废水未进行收集处理,未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直接排入雨水沟渠后进入外环境。

部分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立即整改存在问题。

1.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规范处置生产废水,杜绝生产废水外排。

2.责令企业立即更换修复损坏的压滤机布袋,3日内对外排污染物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完成整改。

3.规范处置生活废水,铺设管网将生活废水接入园区污水管网中。目前整改中。

阶段性办结

4

彭水电2026071004

鞍子镇大池社区4组一群众反映顺亿矿业公司侵占群众土地10余年,其中包括基本农田、林地,涉及大池社区42.8亩、冯家村55亩(实际政府只批复16.67亩),投诉不作为。诉求:侵占的土地换耕。

鞍子镇

其他

经核实,彭水县顺亿矿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及生态修复基金已足额缴纳,矿山未进行实质性开采。采矿权与相关资产于2024年4月拍卖给重庆隆晟矿业有限公司。其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属地人民政府。

不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对不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线索问题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对不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线索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已办结

5

彭水电2026071005

郁山镇铜锣村1组(小地名:熊家垭口,走马乡道方向路边)一村民反映,有一占地几亩的养猪场乱排养殖污水,臭味扰民,该养殖场附近有溶洞和饮用水源点。

郁山镇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经现场检查核实,被投诉的为彭水县圣辉生猪养殖场,养殖场占地约2亩,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现存栏98头,建有约100立方米的化粪池,但其粪污通过管道流入化粪池后,通过化粪池上的塑料管排放至养殖场下方的马路边沟并流入公路涵管,最后排入场外的荒地,马路边沟处能闻到臭味。养殖场周边未发现溶洞,下方约600米处有一农村人畜饮水水池,供应5户农户使用,其水源在养殖场上方约200米处,经现场检查该水源地未受到污染。

部分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督促养殖场立即整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加大周边溶洞和饮用水源巡查排查力度,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1.县生态环境局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彭环责改〔2026〕23号),责令该养殖场立即拆除化粪池外接管道,停止粪污外排行为,清理外排畜禽粪污。

2.县畜牧发展中心加强对该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化处置利用指导。

3.郁山镇人民政府重点关注养殖场排污整改,加大周边饮用水源巡查排查力度。

阶段性办结

6

彭水电2026071006

下街商贸园靠滨江路(九黎游船码头附近)一居民反映,晚上有一个人7点至9点半一直唱歌(配有话筒和音响),影响周围几百名居民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影响孩子学习。

汉葭街道

社会生活噪音污染

经核实,投诉地点位于彭水县汉葭街道九黎游船码头售票处(民族路86号)附近滨江路。该处因人行道宽敞,居民夜间生活较为丰富。县公安局安排食药环大队牵头、汉葭派出所配合于2026年7月11日和13日晚,到现场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现场发现确有一群众手持话筒唱歌,但未超过晚上9点。

部分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进一步加强周边区域日常巡逻管控,持续开展社会噪声整治。

1.县公安局已对投诉地点进行现场核实。民警现场劝导广场舞、露天KTV群众调小音量,每天21时前结束娱乐活动。被投诉的群众也承诺今后会调小音量,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2.县公安局将持续组织力量加强周边区域巡逻管控,持续开展社会噪声整治。

已办结

7

彭水电2026070802

绍庆街道临江社区3组一居民反映高铁建设占地后,支付土地赔偿款30%,未支付安置费,未解决养老保险。高铁建设方在建设过程中将建设垃圾填埋至当地天然排水沟,堵塞排水后垃圾堆积形成臭水沟。汛期水量过大将投诉人的鸡场淹埋。

绍庆街道

水环境领域其他问题

经核实,在高铁站建设施工过程中,投诉人所反映涉及地块属于临时用地(弃渣堆放场地),在建设中造成了部分区域阶段性积水,施工方已完成疏通处理,目前不存在积水和臭水沟现象。投诉人鸡场于2025年7月份因暴雨被掩埋问题属实,经向建设业主单位彭水县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了解,该公司与黄某红于2026年4月协商达成一致整改意见并签订书面承诺,整改内容为“在黄某红原鸡棚上方约10米处修整200平方米的场地供其养鸡使用”,2026年4月已完成场地修整。

不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对不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线索问题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绍庆街道办事处已劝导黄某红对鸡场实施圈养,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2.对不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线索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阶段性办结

8

彭水电2026070805

高谷镇陈家社区田坝街1组变电站附近居民反映当地居民住户中间一个溶洞,周边居民的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废水排放至溶洞,气味恶臭,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高谷镇

水环境领域其他问题

经核实,投诉点位于高谷镇陈家社区1组(小地名:变电站)农户居住点位中间,实为早年自然山水冲沟入口(并非溶洞),水系连通地下,319国道建成通车后,道路两侧陆续建房,原有冲沟被覆土封堵,仅留存现有坑洞,坑内有大量生活垃圾,还有少量生活污水流入洞内,有明显臭味;该洞上方居民于2023年完成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但由于施工时管网铺设高程高于部分农户自家排污口,排水形成倒灌,部分农户污水无法正常接入管网,直接排入坑内。养殖散户邵某云(养殖生猪2头)、李某学(养殖生猪2头),因两人养殖圈舍距离坑洞较近,将粪污连同生活污水排入坑内。

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立即清理坑内积存垃圾,强化日常巡查管控。尽快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1.高谷镇人民政府已清理坑内积存垃圾。

2.高谷镇人民政府已于2026年4月向县住房城乡建委申报乡镇污水管网建设计划,该点位已纳入2026年度乡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规划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项目计划8月初进场施工,当前正在完善各类报批资料、推进前期手续办理。

3.严格落实村级网格员常态化巡查管控,杜绝向坑内倾倒生活垃圾、排放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的行为。

阶段性办结